恳请三门峡市住建局撤回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回复!_建业_投诉_消费者协会

2022年11月4日,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自己购买的三门峡建业联盟新城商品房质量问题。

作为房屋质量的监管部门,三门峡市住建局不仅没有积极调查深入了解,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反而在问题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的情况下,就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已办理”,表明该投诉已经“圆满解决”。

期间,我于2022年10月同时向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十分重视,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但由于疫情管控,消费者协会无法到达房屋现场勘察。12月份疫情放开后,由于我们夫妻相继感染新冠,后在消协工作人员再三催促之下,于2023年2月到消协做了详细情况报告,并陪同消协工作人员到房屋现场做了实地勘验,消协充分详细的了解了消费者我方的情况以及诉求,然后约谈了建业方的负责人了解情况。

然而,建业方却拿出了三门峡市住建局出具的调查结论,义正词严的对消费者协会表示,关于业主投诉相关问题,已经由三门峡市住建局牵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该问题已经有了定论,消费者协会无权介入。

当时我就非常的纳闷,我是当事人,我怎么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联合调查组?我怎么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份问题已得到解决的方案?直到4月21日,我偶然间看到市长留言板的回复,才恍然大悟,原来真的是三门峡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对建业“充分调查”后回复给市长留言板的解决方案!按照建业方的说法,关于我投诉的建业联盟新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住建局已经给出了最终结论。

然而,我作为投诉方,也是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方,为什么至今没有拿到这个结论?不仅如此,在我亲自登门索要该结论的情况下,三门峡市住建局质监站仍然百般推诿,至今不能向我出示,作为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做出的结论不仅是权威的,更应该是公开的,那为什么只向建业方出示而不让投诉方消费者看到?难道其中有什么利益交换或者难言之隐?既然群众投诉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三门峡市住建局为什么要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已办理”?这不是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吗?难道只是向上级领导交差,而不顾群众的利益吗?

消费者协会表示,有了政府部门权威的调查,他们爱莫能助!随即撤销了立案!三门峡市住建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的结论成为了建业万能的挡箭牌!因此,恳请三门峡市住建局撤回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回复,既然你不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请尽快撤回你们没用的回复,撤回你们为建业安装的“防火墙”,不要尸位素餐,让我们另找解决问题的渠道!不作为就是不作为,干嘛要用一个冠冕堂皇却毫无用处的回复来为自己脸上贴金呢?我相信,勤政爱民的部门和领导会有很多,一定能够为我为广大群众主持公道,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三门峡市建业联盟新城31-101业主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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