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_商业银行_责任_江山

4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祝春凰)及相关责任人孙振宇、邵柏根、徐晨宇,因一、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二、信贷“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三、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四、投资业务管理严重不审慎并形成风险;五、被质押股权涉及依法限制表决权,未向监管部门报备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孙振宇对违法违规行为一、二负有承办责任和管理责任;邵柏根对违法违规行为四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徐晨宇对违法违规行为四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85万元;对徐晨宇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孙振宇、邵柏根警告(衢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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