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诉邻居反遭报复,竟被逼搬家,报复者:你还得赔我大几万!_业主_租户_相关部门

我们中国人一直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这话不仅适用在做生意上面,在日常与人相处时也是一个值得谨守的准则。

特别是现在,随着城市的升级改造,城中村现象逐渐消失,以前占据绝大多数的独门独户住户,现在都因缘际会挤在了同一栋楼里,复杂的邻里关系就成了每一个人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

一栋楼几十上百家住户,虽说绝大多数都是邻里和睦的,但总架不住有些私心太重,心思太多的人,总把邻里关系搞得异常紧张。

这不,最近家住某小区401房的高先生,就被楼下301的邻居逼得直接举家搬迁,甚至还被反咬一口,被对方索赔几万元。

这是怎么一回事?

事件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

高先生家是个普通人家,攒下钱买套房,屋里住的是一家大小,但高先生的邻居,也就是楼下301的业主,情况却与高先生不同。

高先生楼下301房的业主是个包租公,301房是这个业主买来用于外租的房子。

众所周知,外租的房子,生活配套设施越多越齐全,那肯定就能收取越高的租金。

但301房并不算是一个大户型,再考虑到毕竟是外租的房子,肯定是尽量减小租户对室内的破坏,于是301业主灵机一动就对房子来了个小改造,房里的厨房撤掉,把原来的阳台改成了厨房。

这一改,301业主是满意了,也是如愿租了出去,每个月就坐等收租金,但楼上401的住户高先生却开始骂娘了。

楼下301把阳台改成了厨房,然后每天一到餐点,301的租户开始煮饭炒菜,冒出的油烟就直往楼上飘。

由于楼上401的阳台没有改造,平常高先生一家的衣物都是晾晒在阳台上,这楼下的油烟一飘上来,高先生家晾晒在阳台上的那些衣物通通遭了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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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衣服沾上油渍本就让人头疼,而洗好正在晾晒的衣服再沾上油渍更是让人崩溃。

可是高先生也知道,楼下住着的只是租客,他怪不了人家,毕竟这就是他们租来的房子,现成的,房子设计成什么样他们就怎么用,高先生也没权利不让他们煮饭。

备感无奈的高先生只能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相关部门倒也是及时做了反馈,针对此事不时地来进行居中劝导调解。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高先生所愿。

301租户也很郁闷,自己煮个饭就有相关部门的人员上门,如果不能煮饭的话,那肯定接受不了301房子现在的租金价格啊!

而身为包租公的301业主也不退让,自己这租房就是有配套厨房啊,虽说是阳台改造,但也不能说就可以降租金让自己少赚吧?

于是,现租户走了,301业主又重新招租。

往后的日子进入了循环模式,301房一直在出租,不明所以的租户来了一拨又一波,高先生也就反映了一次又一次,相关部门就跑了一回又一回。

最后,301业主绷不住了,401的高先生,你这不是断我财路吗?如果你不让我好过,那我也不让你好过!

满怀怨恨的301业主心一横,说干就干,没用多久就下手把高先生家的马桶下水管道全部给截断堵住了。

截断堵住高先生家的马桶下水管道后,301业主似乎还是不满足。

据高先生所述,本来他们家还没下决心要搬的,但就在前些日子的某个凌晨,他们竟听到了楼下传来电锯的声音,之后,高先生发现家里洗手池的水管也被堵了。

到搬离之前,高先生家也就只剩下厨房的下水管道还能正常使用了。

面对如此蛮横无礼又报复心如此之重的人,本分的高先生无计可施,不得已之下只能又一次次举报投诉,甚至最后报了警。

但即使是报警,收效依旧甚微。

根据高先生的描述,作为滚刀肉的301业主有个“三不原则”。

何为“三不原则”?

一、高先生上门协商和解,301业主不接受调解。

二、高先生投诉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出具管道恢复通知,301业主不出面恢复管道。

三、高先生报警,警察来了后,301业主不让警察上门取证。

除开这“三不原则”还不算,301业主还把自己摆在了受害者位置倒打高先生一耙。

301业主表示,因为高先生的“骚扰”,他的租户来来去去一直在流失,到如今,他已经损失了2到3个月的房租。

除此之外,高先生的“骚扰”折腾了自己的租户,也折磨到了他,再加上在此期间,他还一直在持续缴交物业费及其他相关杂七杂八的费用。

为此,301业主主张,高先生要赔偿自己2到3个月的房租及不菲的精神损失费,再算上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合计有几万元。

这就纯属耍流氓了!

眼见房子住是住不了了,事情也是没法和和气气地解决,况且说不定接下来还会再出什么幺蛾子,为了正常生活,高先生一家选择了举家搬迁。

但要说闷声吃大亏,高先生却也没大度到这种程度。

对于此事,有从事律师行业的相关人员明确表示,301业主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高先生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甚至可以要求赔偿。

高先生家的事情,街道办跟警察都一清二楚,警方已经高度重视,街道工作人员也是建议高先生直接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301业主。

接下来,高先生将为自己的权益诉诸法律,只不过,后续就是一个耗时耗力的过程了,短则十天半月,长则一年半载,但终归自己的权益不能受损,法律更不容玷污。

与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舒适,当面对蛮横无礼的人,跟他大吵大闹甚至失控动手都是没必要的,事情解决不成是其一,惹得一身骚甚至触犯法律更是得不偿失。

如果找不到能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邪招来对付邪人,那就直接收集好证据,用法律维护正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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