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时候会面临很多选择,一旦选错了,结果往往很严重。尤其是在人情和法律之间的选择更是如此,下面要说的这起案件其实在案发时咱们也讲过,一位乘务长酒驾逆行撞上了醉驾的摩托车,结果她直接逃逸,反倒让自己手下的空姐到现场顶包。最近这起案件有了判决结果,咱们来看看这仨人都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案发当晚交管部门接到报警,在顺义某单行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新能源车逆行撞上了一辆摩托车。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此时现场只有一名姓邵的女子,她说自己是航空公司的空姐,这是刚下班要回家。结果在路上因为天黑道路不熟悉,所以逆行撞了车,但她强调这事不能全怪她,因为摩托车骑手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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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说因为摩托车骑手伤势严重,目前已经去往医院治疗,跟他一起去的还有自己车上的一名乘客吕某,吕某也受了伤,但是并不严重。随后民警又前往医院,很快就找到了摩托车驾驶员方某,此时方某手臂和脸部大面积挫伤,出血很严重。而且方某浑身酒气,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0毫克。
在交警对方某进行讯问时,他承认自己喝了酒骑车,但是他说还留在现场的邵某根本不是当时开车的司机,跟自己一起来医院的才是司机,而且对方也是酒驾。好家伙这案子真是有点意思,交警也不能全信了方某的说辞,随后对在医院的吕某也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果然吕某体内酒精数值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那么吕某究竟是不是司机呢?邵某又是为什么在案发现场呢?随后民警也是进行了调查,原来邵某是空姐不假,而吕某则是乘务长,是邵某的领导。案发当晚,吕某酒后开车回家,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她发现自己撞的人也喝酒了,于是就叫来了下属邵某帮自己顶包,一是想要逃避自己酒驾的后果,二是想减轻事故的责任划分。
不得不说吕某的算盘打的是啪啪响,但是北京民警也不是吃素的,很快案件的所有细节就都被调查的一清二楚,吕某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责。近日针对这起案件顺义区人民法院也做出判决,被告人方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他这个“受害者”反倒领了个刑责,也是他活该。
而酒驾的乘务长吕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邵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不知道接受这样的处罚对两人的工作有何影响,也不知道这吕某会不会念邵某的情,日后多关照一些。这里也提示大家,人情归人情,法律的红线不能碰,不然这后果如何,可就不是您能预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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