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不负重托、履职尽责,在时间的坐标上,镌刻下新时代遵义法治建设的闪亮印记。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超前谋划部署,2021年底即启动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工作,通过发布公告、印发通知等方式,向市直单位、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建议,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立足遵义市地方立法需求,根据立法项目征集和2021年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在多方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确定《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为继续审议的法规项目,《遵义市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草案)》为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遵义市辣椒生产环境保护、遵义市名优白酒产区保护、遵义市赤水丹霞保护为立法调研项目。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紧围绕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按照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完成了《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于2022年6月29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10月14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标志着遵义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和目的。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继续以人民为中心,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立法工作,拓宽反映渠道、广开言路、广纳民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202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启动会,对《遵义市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草案)》立法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5月初至8月中旬,立法调研组先后到仁怀市、习水县、正安县、绥阳县等地围绕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进行实地调研,并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8月,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9月,会同市人大农经委召开由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部分立法咨询专家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咨询论证会;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遵义市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此外,遵义市辣椒生产环境保护、遵义市名优白酒产区保护、遵义市赤水丹霞保护等立法调研项目有序推进。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新增了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遵义医科大学管理学院等9家单位为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已全部挂牌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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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配合上级人大,协助开展立法调研,以实际行动助推地方性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余庆县大乌江镇,清澈的乌江从群山中流过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法(修订草案)》修正工作开展座谈调研,共提出11条修改建议,供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参考;先后3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就《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来遵开展实地调研;先后对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贵州省乌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草案)》《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等1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共76条,其中有多条被采纳。
在推进遵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法治是保障,立法是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立法为民宗旨,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立管用的法”理念,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遵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审核: 袁航
遵义日报社记者:吕欣
编辑:李京湄、陈开艳、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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