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排除非法证据之不能采用的DNA_检察官_被害人_证据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被害人是一名农妇,四年前的一个冬天,农妇在自家荔枝园遇害,遗体上的DNA指向同村一男性村民,然而这份赖以定罪的关键DNA,检察官却说“不能采用”。雪上加霜的是,犯罪嫌疑人几次翻供,让案件愈发疑点重重。真相究竟是什么?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又该如何抉择?

本期是《广州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系列微电影第二集之《不能采用的DNA》,讲述检察官与非法证据、嫌疑人三者之间较量的故事。

自家荔枝园内遇害身亡

2017年12月13日8时许,广州市增城区某村村民梁某在夜色中步履匆匆地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他的妻子白天到后山果园修剪果树至今未归。次日凌晨,警方在后山竹林里发现了梁某妻子的尸体。根据勘查情况,警方初步判断死因为他杀。

案件侦查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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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警方根据现场被害人遗体上检出含有Y染色体的男性DNA,并结合对作案手段、作案对象的分析,发现同村村民梁某泉有重大作案嫌疑。5天后,公安机关依法拘传了梁某泉。开始梁某泉拒不认罪,经多次审讯,才供认了自己用藤条勒死被害人的犯罪事实。

然而,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案件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李玉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认为本案用于证实犯罪最重要的证据——那根沾染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泉DNA的作案工具藤条,因取证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而且无法补救,应当予以排除。

如果这一定案的直接证据被排除,很有可能导致赖以定案的证据不足。祸不单行的是,犯罪嫌疑人梁某泉也在此时翻供了。难道就这样让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案件进入了僵局。

循线追踪,柳暗花明

“客观公正是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但我们绝不放弃对事实真相的追求!”办案检察官李玉秉承着这样的信念,在盛夏酷暑难耐的广州,开始了锲而不舍的取证之路……从该村后山竹林和荔枝园到嫌疑人购买啤酒的小卖店,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里到各条进入后山的小路,反复查看村内监控视频,与法医深入探讨被害人的死亡时间、作案手段、DNA图谱筛查等问题。

很快,距案发时间9个月过去了,她捕捉到一条线索,并坚定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要对相关物证进行重新鉴定。功夫不负有心人,进一步的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的内衣内裤等私密部位均检出梁某泉的生物成分,同时也证明了梁某泉是最后一个接触死者的人。该DNA鉴定意见成为指控梁某泉杀害被害人最有力的证据。

因为大量新证据的补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11月8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泉当庭再次翻供,检察官李玉当机立断,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指控证明体系,让沉默的物证当庭说话,发出最强音。这一次,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面对检察官所呈现的完美证据链,最终低下头颅,等待法律的严惩。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在这起案件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勇于排除违反程序取得的关键物证,践行司法亲历性原则,发挥主导作用,而且有效引导侦查,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公平正义得到伸张。坚守住了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让法律不放过每一个坏人。

栏目策划|钟亚雅 贾蓉慧

视频制作|叶晓刚 丘恺琦

文案|梁枫林 熊焕

海报设计|胡斌斌 文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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