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早夜市、周末集市位置信息公布_摊点_经营_集市

本报讯(记者 孙岳龙)4月23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综合考量辖区城市规划布局、常住人口分布、交通运行状况等因素,市四区及开发区公布了第二批早夜市、周末集市位置信息,新增早夜市10处(个)、秧苗集市1处、摊位405个。

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新开放早夜市、集市23处,新增摊位1857个。

各地综合考虑位置、环境、交通、季节气候等因素合理确定了各类集市经营时间、地点和经营范围,同时也对摊点经营户提出了相应的“行为规范”。摊点经营户应与属地城管部门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摊点经营户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段内经营,做到不超出指定的摊位划线和经营时间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和乱堆放物品,不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堵塞交通和占用消防、救援通道;摊点经营户应携带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袋,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走地净;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摊点,应到属地街道办事处备案,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中与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对于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摊点,城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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