惋惜!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逝世,享年92岁!曾主持起草《证券法》,提出“第三次分配”_北京大学_分配_担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改革先锋”奖章获得者、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著名经济学家、杰出的教育家、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北京大学已成立治丧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全校师生沉痛悼念厉以宁先生。主持《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

厉以宁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转型”进行理论探讨,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厉以宁教授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

厉以宁教授因为在经济学以及其他学术领域中的杰出贡献而多次获奖。其中包括 “孙冶方经济学奖”、“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证书”、“金三角”奖,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奖(个人最高奖)、第十五届福冈亚洲文化奖——学术研究奖(日本)等。1998年荣获香港理工大学授予的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他曾多次被邀请到国内外多所大学与科研机构演讲。

厉以宁教授的主要著作包括:《体制•目标•人:经济学面临的挑战》、《中国经济改革的思路》,《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中国经济改革与股份制》,《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学的伦理问题》、《转型发展理论》,《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资本主义的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罗马—拜占庭经济史》、《论民营经济》、《工业化和制度调整—西欧经济史研究》等。

提出第三次分配

厉以宁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概念。他认为,通过向市场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收入称为第一次分配。政府再把人们从市场取得的收入,用税收政策或扶贫政策进行再分配,就是第二次分配。而第三次分配是指人们完全出于自愿的、相互之间的捐赠和转移收入,比如对公益事业的捐献,这既不属于市场的分配,也不属于政府的分配,而是出于道德力量的分配。随后,这一概念被学界逐步接受,相关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并最终被党中央的文件所采用。人物生平1930年11月22日,厉以宁出生于江苏南京,祖籍江苏仪征。四岁时随家庭迁居上海,先后在上海两所小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1941年,考上上海南洋模范中学。1943年,随家迁居到湖南沅陵,考上湖南雅礼中学。1946年,重返南京,转到南京金陵大学附中读高二。在这里厉以宁的兴趣逐渐从文学转向自然科学,并担任学习委员兼化学课代表。1949年2月,以优等生资格接到了金陵大学化学工程系录取通知书。12月,厉以宁到湖南沅陵参加工作,在一个消费合作社担任了会计。1951年,已参加工作两年的厉以宁又参加了高考。为方便起见,他就委托当时正在北京大学历史系学习的赵辉杰代为报名。7月,厉以宁在长沙应试,8月接到了录取通知书,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北京大学经济系 。1955年,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56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85年—1992年,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系主任。1986年9月,厉以宁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经济改革最好的手段便是利用股份制的形式来改造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造现有的大集体企业。1993年—1994年,担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1994年—2005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1998年,《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创刊成立,罗涵先同志邀请厉以宁担任顾问。1999年7月11日,北京大学成立学部学术委员会,设立社会科学学部,厉以宁为首任学部主任。2005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同年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成立,厉以宁出任院长;11月6日在厉以宁的倡议下,成立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2010年7月,作为参演人员入选2010年《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人物 ,厉以宁参拍“国家形象宣传片”出场于版本二画面二。2013年,担任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厉以宁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

责编:彭勃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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