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后,驾乘人员未对外部环境进行观察就开门下车,很可能形成“开门杀”,导致行人或车辆躲闪不及,与车门撞击发生交通事故。若随后经过的其他车辆避让不及,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云南交警提示:避免“开门杀”悲剧上演应注意以下几点:1.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禁停路段违停,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2.机动车驾乘人员在开门下车前应先观察车辆后方来车及行人动态,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3.可采用“荷氏开门法”开门,即开车门时总是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在身体自然回转过程中观察路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主 编:徐 平
责 编:刘张里
编 辑:袁 楠
来 源:云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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