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_表决_宁波

公司代码:600051 公司简称:宁波联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5,500,034.56元,加: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392,785,821.76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7,285,787.20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37,30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9,980,187.2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行业情况分别概述如下: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4炉4机的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45MW,供热能力约400T/h。供电区域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拥有110KV变电所一座及10KV供电线路60公里;供热范围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青峙化工区及江南出口加工区等周边区域,热网管线长72公里,热用户逾100家。其水煤浆分公司主要从事水煤浆的制造、受托加工及销售业务。

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升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充分挖掘市场潜能;合理调节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深化售电业务板块建设,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

报告期内,受经济下行冲击,区域用户生产受到明显影响,叠加国际国内宏观复杂形势的影响,区域经济整体呈现下滑态势,区域用电、用热需求下滑明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和售热量同比均有所下降。该公司冷静应对市场变化,扎实做好各项运营工作,确保了平稳发展的经营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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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传统住宅、文化旅游地产和特色商业地产。传统住宅开发主要在宁波、苍南和龙港等地,所开发的产品包括中高层住宅、多层住宅等;文化旅游及特色商业地产开发主要在宁波、嵊泗和苍南等地,分别以嵊泗天悦湾景区为依托的海滨度假村海景公寓、以苍南马站镇雾城渔寮沙滩景区为依托的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和苍南瑞和家园的商业综合体项目。

公司作为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苍南、龙港、嵊泗等地具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宁波曾开发的天一家园、天水家园、天合家园、逸家园等项目,均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但目前受外来大型龙头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挤压,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本土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公司在苍南县和龙港市开发的怡和城市家园、天和家园、瑞和家园、银和望府、新天和家园、天和景园、泰和云栖、和欣丽园等“和”系列住宅项目,引领了当地房地产发展,整体开发规模位居当地房地产企业前列,成为当地的行业标杆;公司在嵊泗开发的天悦湾景区以及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包括海景公寓及商业街,下同),引领了嵊泗的旅游开发和旅游地产开发。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定位未变,“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没变。受多重因素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持续下滑,住宅市场销售低迷,商业地产和文旅地产冲击明显,购房者信心明显不足,部分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焦点。政府适时陆续出台了行业金融信贷和降息等扶持政策,但未来行业政策效应和市场的走向尚需时间观察。受行业整体形势和属地市场趋势等因素制约,公司开发项目的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审时度势,合理安排建设周期,积极优化营销模式,适时调控销售节奏,努力降低存量资产,不断巩固并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是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出口贸易,其经营模式是自营并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仓储、外汇、物流、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其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煤炭、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鞋类等,业绩主要来自自营的买卖差价及提供综合服务的买卖净额或所赚取的服务佣金。

报告期内,受俄乌冲突、美联储持续加息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持续面临多重压力。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利用品牌、服务和政策优势稳定老客户,并给予针对性的经营支持以稳定业务量;积极参加网上贸易展会拓展新市场;通过出口信保业务减少收汇风险;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煤炭进口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要变化,业绩变化符合相应的行业发展状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65,654万元,较上年减少28.7%,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竣工交付的房产面积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5万元,较上年减少39.9%,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7日在杭州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2022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5,500,034.56元,加: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392,785,821.76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7,285,787.20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37,30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9,980,187.2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考核情况及兑现方案,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将根据该方案兑现2022年度收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拟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担保事项虽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对热电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金通租赁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对上述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薪酬考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情况决定公司持有的宁波能源(600982)、中科三环(000970)两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减持时机、价格和数量。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交易计划付诸实施时,若其发生的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7日在杭州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根据《证券法》第82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5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88%,低于30%。主要原因是基于长远稳健发展和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考虑,努力为公司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和获取新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5,500,034.56元,加: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1,392,785,821.76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7,285,787.20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37,30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19,980,187.2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拟派发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8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49,951,753.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57,285,787.2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7,305,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重要来源。

房地产业务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土地获取、项目开发等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且数额大、周期长。目前房地产企业普遍面临银行融资难度大、成本高,以及项目销售周期拉长、资金回笼速度放缓等困难,故对企业的自有资金需求与日俱增。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土地竞拍或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项目,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或合作开发。作为区域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房地产业务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目前土地储备和独立开发项目不够充足的情况仍未有根本改变。为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持续发展,需适时获取新的可开发项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265,654万元,较上年减少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5万元,较上年减少39.9%,主要系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除相关子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已无待开发土地,需适时获取新的建设用地,保持充裕的自有资金留存,是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88%,低于30%。主要原因是基于长远稳健发展和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考虑,努力为公司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和获取新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新的开发用地取得提供资金支持,力求确保上述项目的如期完工交付和相关房地产子公司的持续开发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合理的,我们对此不表示异议,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6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二○二二年度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能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故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7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4、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特别风险提醒:本次担保对象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80,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注2]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对象提高融资效率,支持其业务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按照49%的比例为公司对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详情请见2022年10月20日、2023年2月4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8,41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75%、34.7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4%;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参资公司提供

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担保人名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其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2%。

●本次提供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为参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参资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拟为金通租赁的对外融资按出资比例10%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9,41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该参资公司之各方股东均按各自出资比例为金通租赁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担保事项虽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金通租赁的基本信息详见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金通租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金通租赁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本公司总裁助理王彦梁先生同时担任金通租赁的董事,致金通租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对金通租赁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热电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金通租赁21%、25%、40%、10%和4%的股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热电公司本次对参资公司金通租赁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金通租赁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金通租赁的持续稳定发展。金通租赁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热电公司已向金通租赁委派董事和监事,在担保实施过程中,热电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金通租赁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6-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对热电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金通租赁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8,410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75%、34.7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4%;公司及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3-00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舟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 合编号:2023-01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至04月2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u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26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6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水荣先生

总裁:王维和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先生

董事会秘书:汤子俊先生

独立董事:翁国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19日(星期三)至04月2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舟

电话:0574-86221609

邮箱:IR@nu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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