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违法时被嫌弃有臭味,捅刺女子30多刀致伤,被判伤缓_刘某_自首_东莞

2023年3月19日下午,刘某锋的两个同学接到了这样奇怪的电话:“下辈子再见了”、“你欠我的1000元钱下辈子再还吧”,刘某锋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他说出这种话?原来,他在广东东莞杀了一名不法女,他知道自己一定要付出代价。

3月1日,相关记者获悉了案件详情。刘某锋在东莞某市场有一个猪肉摊位,以买卖猪肉为生。他联系到从事不正当职业的女性黎某进行违法,在二人交易过程中,黎某嫌弃他有臭味,并临时要求加钱,愤怒的刘某锋持刀捅刺了黎某30多刀,导致对方当场伤亡。刘某锋因犯故意害人罪,被判伤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限制减刑。

2023年3月19日13时许,刘某锋因为玩耍输了钱,心情很糟糕,于是便在自己的猪肉摊位联系上了老李,随后来到东莞厚街镇某公寓。这不是刘某锋第一次联系老李,之前他也经老李介绍违法过,刘某锋是黎某的“老客户”。

在交易过程中,黎某称刘某锋身上有一股臭味,她有些接不同意,临时加价100元,要求刘某锋支付自己250元嫖资。感觉受到了轻视、伤害的刘某锋怒上心头,起身掏出一把刮猪毛的刀,冲着黎某疯狂捅刺30多刀,行为极其残忍。黎某因受到利器刺伤,导致全身多处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肺破裂、肝破裂,最后因失血性休克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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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感觉事情不对的公寓房东来到屋内,发现了躺在血泊之中的黎某,公寓房东立刻拨打了120,但医护人员赶到时,黎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作案后,刘某锋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迅速离开公寓,回到了自己的猪肉摊位,打电话通知了两个同学后,主动来到警局自首。

同年3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锋做出一审判决,刘某锋因犯故意害人罪,被判处伤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对其实施减刑限制。

一审宣判后,刘某锋没有上诉,于是东莞市人民法院将本案报送到了广东高院。

随后广东高院公布了《刘某锋故意害人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东莞中院的刑事判决。广东高院认为,刘某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一人伤亡,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害人罪。刘某锋用刮毛刀捅刺被害人30多刀,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致对方当场伤亡,应该判处伤刑,但刘某锋在办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属于自首,对他判处的伤刑可以缓期执行。东莞中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量刑标准准确、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核准一审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一出,网友们纷纷质疑为什么会被判伤缓呢?明明手段这么残忍。

从法律上讲,伤缓也是伤刑的一种,只是执行方式不同,客观上,伤缓确实比伤刑要轻著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实践中,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对于自首的,符合伤刑条件的都会从轻处罚,判处伤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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