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现就我校2023年5月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报名方法
考核方式
考试分初试、岗位实习和心理测评、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初试
简历经过初审后合格的人员,进入初试,初试科目1科,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初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和《申论》。《申论》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不具体指定教材。卷面成绩即为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时间:预计于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岗位实习和心理测评
进行1个月岗位实习,实习期间发放实习津贴。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取得实习资格的人员。如初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实习资格人员。取得实习资格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择优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实习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展开全文
3综合考核
实习结束后,对实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任一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确定
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体检及聘用
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均按照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其他事项
(金牛人才)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