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摩托车也不行! 成都一男子因危险驾驶罪获刑_驾驶_摩托车_机动车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饮酒后不可驾驶机动车,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共识。有人就发问了,饮酒后是否可以驾驶二轮摩托车?近日,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被告人邓某在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邓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随后,邓某驾驶摩托车与谢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邓某受伤,谢某报警。交警在现场将邓某挡获。经对邓某提取血液样本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为211.1毫克/100毫升。

邓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与谢某达成赔偿,取得了谢某谅解。

武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量刑情节属实、量刑建议适当,故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在很多人传统观念里,喝酒不开车里的“车”,只是四轮机动汽车。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根据该规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于酒驾。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依然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