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楚某
离家出走后被王某收留
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
案发后
楚某出现重度抑郁
检察机关启动综合救助程序
联合多部门
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4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这起“未成年被害人楚某保护救助案”。
2020年9月,12周岁的楚某离家出走后被王某收留,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立案后邀请广饶县检察院介入。广饶县检察院受邀介入,并同步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2020年12月,王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案发后被害人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2021年9月出现重度抑郁情况。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工作迫在眉睫,2021年10月,广饶县检察院启动综合救助程序,多部门联动,一个月内帮助被害人解决改名、搬家、转学等事项;组建检察官+老师+社工的救助小组,动态评估被害人状况,提供心理疏导、协助就医等综合救助服务。11月,广饶县检察院为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用于被害人心理治疗。经过2年跟踪救助,被害人已恢复正常生活。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丨编辑:冷兵丨审校:陈旭丨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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