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北京华电杀人案的作案嫌疑
- 2、北京华电杀人案的案件审理
- 3、犯罪构成
北京华电杀人案的作案嫌疑
1、昨日晚上,京昌回龙观建材城保安部主管梁永刚称,滕显贺、姚文凯、曹海丰均在建材城做过保安,滕显贺在一年前被保安部开除,姚文凯、曹海丰在今年2月被开除。
2、昨日凌晨3时30分许,警方在海城市一网吧内将嫌疑人滕显贺、姚文凯控制。从接案起,只用了9小时,警方就破获“4·10”杀人案。经审讯,滕显贺、姚文凯交代,他们与曹豪、曹海丰于4月8日晚上持刀抢劫并杀害两名大学生。
3、作案前滕显贺等3人曾为当地一建材城的保安同事。
4、警方证实死者为失踪学生,4月8日晚遭到持刀抢劫死亡。警方成立专案组,昨日凌晨3时30分许,在辽宁省海城市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从接案到破案只用了9小时。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昨日下午3时许,于河北邯郸被控制。
5、两死者为两日前失踪的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大一学生辛雪和王宇新。昨日警方证实,两名死者是遭持刀抢劫并杀害。昨日凌晨3时30分许,在辽宁海城警方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昨日下午3时许,于河北邯郸被控制。
北京华电杀人案的案件审理
被提起公诉的4名被告人中,只有1989年1月出生的滕显贺为成年人,其余三人均为未成年。作案前滕显贺等3人曾为当地一建材城的保安同事。
小时杀人案告破北京警方介绍,前日下午6时许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了解,两名死者为华北电力大学2008级学生。经勘验,两名死者均死于刀伤。
赵秀国证实,两死者为两日前失踪的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大一学生辛雪和王宇新。昨日警方证实,两名死者是遭持刀抢劫并杀害。昨日凌晨3时30分许,在辽宁海城警方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构成
1、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条件。(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2、犯罪构成释义: 犯罪客体,即受刑事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的客观要件,即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犯罪主体,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3、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四个方面:(1)犯罪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2)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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