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视为不存在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需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网友咨询:
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时能要利息吗?
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董正兴律师解答:
持有借条的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则起诉的时候可以主张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要求借款人给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经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一般很少约定借款利息,而当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时,借款人因为种种原因拒不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在签订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时,我们应该提前做好相关的了解,保证借款合同完备规范,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时,视为无利息,但是债权人可以在起诉时要求债务人承担逾期利息,可以减少债权人的一部分损失。
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董正兴律师解析:
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董正兴律师简介
董正兴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十年法官生涯经办数千件案件,擅长人身损害侵权赔偿、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经济纠纷及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现为专职律师。如果碰到法律问题,欢迎垂询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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