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州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_办公用房_维修_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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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近日,甘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州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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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部门职责。

明确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项目审核,州财政局负责财政评审、资金监督,州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州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等,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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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控维修条件。

重点针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开展维修改造,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超标准维修,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使用功能,有效满足各单位办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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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格维修审批。

建立州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审批管理制度,总投资超过20万元的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须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立项,报州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进一步理顺审批流程,规范大中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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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严肃监督管理。

明确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组织对项目实施规范性、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评价和抽查,将结果作为办公用房管理绩效考核依据,依靠刚性考核,倒逼制度执行,提高办公用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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