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处罚
2月27日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作出穗天建监罚决[2023]0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广东广州)官网载明: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项目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已经擅自施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处罚款21万元。
广州市新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小新塘西坑边第二宗地(公司总部)(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程璞。(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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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3 14:52:19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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