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_万元_同比_亿元

2月13日全筑股份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汉超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上市公司涉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涉诉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司累计诉讼金额已于10月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及时披露,直至10月31日才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7.4.1条、第7.4.2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汉超(任期2022年7月12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汉超予以监管警示

全筑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全筑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92亿元,同比下降57.55%;归母净利润-7.1亿元,同比下降310.44%;扣非净利润-7.09亿元,同比下降282.8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29亿元,同比下降60.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889.32万元,同比下降6104.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215.3万元,同比下降8632.5%;负债率90.16%,投资收益133.83万元,财务费用4875.02万元,毛利率6.89%。

全筑股份(603030)主营业务:住宅全装修的设计、施工、配套部品加工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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