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规定!_排放_生态环境_大气

从2023年1月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了,快和环环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生态环境部发布四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批准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等四项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以上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02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以及地下水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已于2022年8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03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生态环境部制定了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04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772-20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 。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数据公布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环环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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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起

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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