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黄奕琳 张芯雅)近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办法》(以下简称《若干办法》),从促进数字化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及助力供应链发展三方面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数字化发展方面,《若干办法》指出要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鼓励发展数字化平台经济以及鼓励建设数字化创新实验室。对企业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给予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补助。已获得厦门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在现行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上述补助和奖励不可重复适用,单家企业每年从厦门自贸片区获得补助或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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