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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网络虚假信息、谣言多发
其中不乏关乎养老金的虚假信息
一旦被这些虚假信息所迷惑
轻者成为谣言的助推者
重者人财两空
近期
济南市社保中心专业人士
详细澄清10条
与养老金有关的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1:两份养老金
信息内容:一个人同时在两地参保,退休时可以领两份养老金。
【专业解释】得不偿失
参保人在重复时间段内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是不能累计计算的,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同时,特别提醒,参保人违反规定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相应处罚。
虚假信息2:身份证为“王”
信息内容: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办退休时以身份证为准。
【专业解释】凭空捏造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因此,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虚假信息3:随取随用
信息内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供个人支配,可以随时取出来。
【专业解释】子虚乌有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有以下情况可以办理个人账户金退费:参保人因丧失中国国籍、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离境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本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也不申请延缴或转移的(含居民养老保险人群,已在异地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可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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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4:去世清零
信息内容:职工去世后,养老金被清零,子女也不能继承。
【专业解释】信口雌黄
根据社保法相关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存在清零的情况。如参保人员在职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核算后将全部返还给继承人。如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有余额,连同利息一同返还给继承人。除此之外,去世人员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虚假信息5:养老金停发
信息内容:1月份不进行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本年度的养老金就停发。
【专业解释】无稽之谈
早在2018年5月,人社部门已经取消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那么,济南的退休人员如何进行认证呢?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大数据比对。目前,我市通过社保待遇资格“静默认证”平台,实现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数据共享,平台覆盖全市189万名待遇领取人员,静默认证率达到99.75%。也就是说,这些人员不需要本人进行任何操作,即可完成认证。
社会化服务认证。在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的健康、文体等活动中自然完成认证。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申请,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可提供上门服务。
如果退休人员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在认证期限内没有办理认证,发现养老金被暂停,也不要着急。不管通过何种方式完成认证后,社保部门就会恢复养老金发放并进行补发。
虚假信息6:自缴不划算
信息内容:只有单位才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自缴社保领到的养老金比单位缴纳社保领的少。
【专业解释】捕风捉影
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很多人的认知中,职工养老保险必须是有固定工作,只能由单位缴纳,但实际情况是个人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者通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包括缴费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因此,在上述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
虚假信息7:一次性补缴
信息内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缴。
【专业解释】以偏概全
当前政策不允许个人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以下三种方式来选择:
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社保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先按月往后延长缴费,缴满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社保法实施后参保(2011年7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继续按月缴费,直至满15年。
选择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当前,有部分不法企业和个人打着一次性补缴后办理退休的幌子进行诈骗,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使受骗人无法办理退休,还将遭受财产损失,请广大参保人提高警惕。
虚假信息8:断缴清零
信息内容:社保一旦出现断缴情况,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将全部清零,无法恢复。
【专业解释】妖言惑众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终身记录的账户。无论你在哪里缴费,无论你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存在“清零”这种说法。辞职后假如不想中断社保,满足条件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累计越多、养老金越高。如果社保中断一段时间之后继续参保,那么前后缴费的数额和年限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中断时间越长,对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额也会相应较少,最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会越少。
虚假信息9:5年进档
信息内容:养老保险每缴满5年,退休后就会多领一档养老金。
【专业解释】无中生有
影响养老金的因素主要有: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及退休当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等,且养老金的高低与这些因素成正相关。
另外,养老金没有档次之分,不存在缴满几年就升一个档次的说法,而且养老金计算时不会以某个时间段或者最后缴费时间作为标准。简单来说,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这里再说一下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企业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金总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账前年限×1.3%
虚假信息10:15年停缴
信息内容: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不要多缴,多缴了反而吃亏。
【专业解释】自作聪明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即使参保人已经缴费满15年,满足了目前申领基本养老待遇关于缴费年限的条件,但是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依法依规缴纳社保才能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险制度给予的保障。对劳动者而言,缴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且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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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领养老金,先搞清楚这些事
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到养老金吗?其实,退休与工龄、缴费年限、档案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需要满足相应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特别提醒,这里指的年龄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但达到退休年龄跟领取养老金并非直接画等号,需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大于等于15年。“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全民和县以上集体单位原固定职工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这个年限的认定一般要依据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原始材料来确认。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从网上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市民可登录“济南社保”微信小程序,在AI咨询窗口发送“退休”,即可查询相关热点政策和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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