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名外逃人员为何主动归国投案?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国家有绝招_外逃_永明_人员

回国投案的外逃人员

大家好,我是兰台。

今天兰台和大家聊一聊为何这些年有几千名外逃人员主动归国投案自首。

这里兰台要声明一点,外逃人员和外逃贪官是不一样的。

外逃贪官只是外逃人员中的很少一部分,并不是外逃人员的全部;绝大多数外逃人员主要是因为涉及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最终选择了流亡海外,并不是所有的外逃人员都是贪官。

根据北京晚报报道,截止2021年,从120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165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2408人,追回赃款217.39亿,红色通缉的100名人员有60名被追回。

为什么从2014年开始,几千名外逃人员归国投案?

当然不是因为这些外逃份子有什么羞耻之心和悔过之意,纯粹是因为国家强有力的措施。

接下来,兰台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归国接受审判为例,说明一下为什么这些年几千名外逃人员纷纷归国投案。

展开全文

闫永明

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时任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闫永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该公司共计1.87亿元人民币,并于2001年11月潜逃出境,先后逃往澳洲、新西兰。

闫永明出掌金马药业期间,曾以3点18亿元天价,收购当时号称中国伟哥的“奇圣胶囊”,因此有“中国伟哥之父”之称。

2001年,通化金马公司业绩直线下降,10月份,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一职,携带侵占来的财产逃往新西兰。出逃后,中国警方一直在追捕闫永明,但是由于新西兰法律和中国法律的不同,迟迟不能逮捕闫永明。

2005年8月22日,中国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对闫永明的红色通报。

闫永明在2005年入籍新西兰成功后觉得自己拥有合法国籍,于是开始放心大胆地在新西兰挥霍他从国内非法侵占的财产,根据外媒报道,闫永明曾经在短短84分钟内在一家赌场输掉了2000万人民币。

一开始,闫永明气焰很嚣张,对于国内让他投案的要求置若罔闻。

2014年“猎狐”专项行动开始后,国家对以闫永明为首的这些外逃人员采取了更主动,更积极的办法,尤其是通过和精通外逃人员所在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合作,积极利用这些外逃国家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促使这些外逃人员“无钱可用”、“无处可逃”。

当然,主要是“无钱可用”。

以闫永明个案为例,中方准备了非常详细的材料,可以证明闫永明的绝大多数财产并不是他个人财产,而是他通过非法侵占获得的。

正是因为中方准备得非常充分,使得闫永明虽然请了堪称豪华的律师团,但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自诩发达国家的新西兰法院最终判决闫永明洗钱罪成立,他的资产被全部没收,中国警方通过不同方式缴纳的违法所得和罚金,共计追回闫永明案赃款人民币2.82亿元。

这下子,闫永明等于从大富翁变成了穷光蛋,没有了资产,语言又不通,闫永明最终只能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回国受审的闫永明

“猎狐”专项行动的精髓就是“用魔法打败魔法”,用这些外逃人员居留国的法律合法地冻结这些外逃人员的财产,使得他们“无钱可用”,最终只能选择回国投案。

又比如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原三任行长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2001年案发后3人潜逃携4.83亿至美国。

由于中美之间尚未签订双边引渡条约,针对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这三名逃犯,美国主管机关没有并且不可能启动引渡程序。

那么是不是就治不了这几位了呢?

并不是。

有关方面立刻启动了“协助”程序,协助美国司法机关以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等罪名,在当地对余振东实行缉捕并开展刑事追诉。

猎狐行动

结果就是面对强大的刑事追诉压力,余振东同美国刑事检控机关达成辩诉交易,承认所有被指控的犯罪,并表示自愿接受遣返。

而许超凡和许国俊既不认罪又不接受遣返,则分别被美国法院判处25年和22年监禁,并留在当地监狱服刑。

更大快人心的是许超凡和许国俊在美国服刑期满后,会被美国驱逐出境,并且很可能会在中国继续服刑。

总结来说,之所以“猎狐”专项行动效果这么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斩断了这些外逃人员的资金链,让他们“无钱可用”,那么,这些穷光蛋最终也只能选择回国投案服刑。

END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