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棒球规则的演变_击球手_规则_第一个

也许没有其他美国运动在棒球的演变过程中经历过如此广泛的规则变化。游戏的某个方面很少只改变一次。这些变化是由于以下因素造成的。球员和经理几乎每年都在学习如何规避规则,球员成为更好的运动员,这需要一场在进攻和防守之间不断平衡的比赛,而老板们希望他们的付费赞助人提供有吸引力的比赛。以下是1845年至1900年间规则变更的摘要。

1845年

第一套重要的书面规则由尼克博克棒球俱乐部的亚历山大·卡特赖特(AlexanderCartwright)撰写,并于1845年9月20日出版。这20条规则被称为“尼克博克规则”。“最初的20条棒球规则”并不是很具体,只有14条是真正与场地和比赛相关的规则。一条重要规则,即规则13,规定球员不能因被抛出的球击中而摔倒。

1854年

在著名的1857年棒球大会之前,三支纽约球队于1854年4月1日在纽约市相遇,出席的球队分别是修改了“最初的20条规则”的尼克博克、哥谭和老鹰俱乐部。一个重要的补充是规则13,其中规定下一局的第一个“前锋”或击球手将是将进入第三“手”或离开玩家的击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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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

1857年1月22日在纽约举行的棒球大会由前尼克博克总统丹尼尔“博士”主持。亚当斯,同类中的第一个。十几个俱乐部派代表参加了会议。DuringthisconventionAdamswaselectedPresidentoftheConventionandheadedtheCommitteeonRulesandRegulations.

他将垒与垒之间的距离定为30码。所有垒之间的距离假定为30步,尽管这个距离在最初的灯笼裤规则中从未指定。唯一提及的距离在规则4中列出并说明;“垒应从“本垒”到二垒,42步;从一垒到三垒,42步,等距离。”

灯笼裤规则中也没有关于投掷距离的描述。亚当斯将12英尺投手线(以本垒和二垒之间的假想线为中心,从三垒延伸到一垒)到本垒的距离设置为45英尺。双方同意,如果击球手在三个投球中摇摆不定,并且第三个投球在第一个投球或飞球上被抓住,则击球手出局。如果它没有在第一个边界或飞球上被抓住,击球手必须尝试“打出他的第一个”或跑到第一个。

当接住界外球或未触地的球时,不得发球或垒球;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球都应被视为死球,并且在球首先到达投手手中之前不得进行比赛。当在未接触地面的情况下接住界外球时,跑垒员有权将其返回。

亚当斯还主张在飞行中接住击球手,但遭到拒绝。

1858年

裁判第一次被允许击打多次拒绝击球的击球手。裁判必须在击球前警告击球手。在叫出三击后,如果最后一击没有被飞行中的接球手或第一次击球时接住,则击球手必须“跑”到一垒。

1860年

前锋必须站在本垒两侧的三英尺线上,与投手线平行。

裁判被指示警告击球手,如果他在宣布击球之前多次错过公平的投球。三支安打后,最后一击是第一次击球或飞球,击球手出局。如果球在第一个边界没有被接住或飞出,击球手必须首先投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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