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冠商贸”)、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船”);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杰冠商贸、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提供合计2,097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杰冠商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安徽哈船向扬子银行提供9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1月30日,公司为杰冠商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10,274.1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04.53%。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杰冠商贸、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杰冠商贸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安徽哈船提供9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杰冠商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杰冠商贸向扬子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杰冠商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杰冠商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杰冠商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杰冠商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杰冠商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
展开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安徽哈船向扬子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97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90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105室、107室
法定代表人:韦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一般商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的加工;投资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603.30万元,负债总额41,048.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048.27万元,资产净额5,555.0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72,811.49万元,净利润1,916.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1,857.54万元,负债总额54,135.6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7,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135.68万元,资产净额7,721.86万元,2022年1-9月份营业收入297,116.05万元,净利润2,166.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杰冠商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2.89万元,负债总额899.3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9.28万元,资产净额1,943.55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167.68万元,负债总额4,305.0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2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20.12万元,资产净额1,862.65万元,2022年1-9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80.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杰冠商贸、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杰冠商贸、安徽哈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10,274.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04.5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8,274.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3.16%,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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