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市组发〔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发布本公告。
一、遴选范围、数量和职位
遴选范围:面向黑河市所辖县(市、区)直机关(含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和乡镇机关(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遴选数量:计划遴选公务员7名。
遴选职位: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需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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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干部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职位范围、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等。
(二)网上报名
公开遴选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地址:hhswzzb@163.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
1.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报名表》(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 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同版),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市委市政府大楼三楼314室。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考生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审核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确认报名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在征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缩减遴选名额。
(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市委市政府大楼三楼314室。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遴选。计算总成绩时,按所占比例先折合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出题和阅卷(采取封闭方式),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实际,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遴选。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黑河党建微世界”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考察
按照总成绩与遴选岗位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遴选人选。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调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开遴选人员,在“黑河党建微世界”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公开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三)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次遴选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为确保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开遴选笔试、面试工作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报名表》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0日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黑市组发〔2022〕7号)要求,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发布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名,详见《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黑河市所辖县(市、区)和乡镇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4. 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需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8. 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 干部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要求回避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黑河党建微世界”上公布职位范围、资格条件和程序等。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及方式。此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报名邮箱:hhswzzb@163.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2. 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
(1)《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及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全省档案审核“回头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同版),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
(7)其他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现场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市委市政府大楼三楼314室。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需将报名时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审核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确认报名结果。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市委市政府大楼三楼314室。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调低比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黑河党建微世界”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考察
选调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多于选调计划1名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的,从参加面试人员当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结果,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黑河党建微世界”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转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为保障参加公开选调的考生、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开选调笔试、面试工作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1:《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0日
来源:黑河党建微世界
一审:高 萃
二审:车 桥
三审:李佳璐
投稿邮箱:hljahtv@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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