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七千万,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一审获刑20年_黑河_鹤岗_职务

钛媒体App 2月7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三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书记,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鹤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人事任免、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7万余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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