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奏法治护河“春之曲”——鄂尔多斯市举办《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_黄河_黄河流域_普法

共奏法治护河“春之曲”——鄂尔多斯市举办《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

九曲黄河,奔腾万里,在内蒙古高原勾勒出一个壮美的“几”字弯,将鄂尔多斯深情怀抱其中。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为提升全社会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司法局、水利局主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牧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协办的《黄河保护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成功举办。

高定位,让战略引领实施

《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又通过全面、系统、严密的法律制度为重大国家战略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是国家战略法律化的重要典范。

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鄂尔多斯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主办这次宣传活动。在活动中,突出保护黄河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法治工程,需要全市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专门领域法治工作协调职责,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推动各成员单位宣贯《黄河保护法》在本领域的落实,谋划2023年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协调解决跨部门法治工作重要问题、协调推动相关法治措施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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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度,让专业精准运作

“……各位网友,同志们,我们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黄河保护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呢?普通老百姓在黄河保护中哪些行为是提倡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您知道吗?……”

这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内蒙古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之毅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东刚在直播间与网友的互动。

作为这次宣传活动的主讲人,他表示,仅仅是讲授《黄河保护法》的重点亮点内容远远不够,关键在于法律的落地实施。黄河在鄂尔多斯流经728公里,作为全国黄河流经第二长的地级市,是大河赋予了鄂尔多斯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孕育出了其独特的环境、人文、生态、产业甚至城市精神。因此要将法律、地理、生态环境、经济全方位一体化的角度研究黄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刘博士依据《黄河保护法》中的职责分工,还重点列明和提炼了发改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农牧等职能部门法律职责并进行解读,阐释了《黄河保护法》与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的关系。刘博士还结合自身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的实践经验,对如何执行好黄河保护法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巧推动,让联动凸现成效

这次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了市水利局、市司法局等涉及黄河保护法职能部门的联动与协调作用。各单位负责人就黄河流域保护工作成效、后续工作计划以及对行业的倡导建议分别进行分享发言。从策划方案到具体实施环节,彰显了聚合全市法治力量,打造“鄂尔多斯普法联盟”,深度挖掘资源,强势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形成了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据了解,该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全市农村社区的村民居民,各旗区对应部门的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500人次参加了这次活动。

活动中,市司法局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平台作用,聚焦宣传主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发挥集群工作优势,认真抓好计划统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聚焦宣传重点,突出《黄河保护法》这个宣贯内容,制定主题方案,贯穿全年、常态联动,引导广大市民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强化保护母亲河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聚焦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线下用好法律集市、法律大篷车、“麦穗儿”法律志愿服务队等,深入开展“六进”活动,线上用好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提升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知晓度;聚焦宣传特色,通过各类媒介资源、信息内容、技术应用的共同融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暖城小司”这一法治宣传名片,传播“有温度”的法治。

(记者赵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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