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50斤大米被打”:撕裂了多少人的肮脏心眼_超市_大米_过期

近日,家住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和丈夫到九龙坡一家超市购买了5袋50斤装的大米。一共花费625元,当时她已经付了款,还没把这些大米拿出店外,店员就发现了这些大米已经过质保期了。

大米包装袋上的信息显示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30日,质保期是6个月,她购买时已过期半个月。于是冯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补偿方法,店员让冯女士在超市等待老板来处理,没想到却等来了一顿暴打,现在已经住进了医院。

老板女儿郑女士说:冯女士一行是职业打假人,一袋米是50斤,谁家里会一次性买5袋?她一会说是给工地做饭的,一会又说是给亲戚买的,结账时工作人员就已发现大米过期,提出退换,但她坚持要带走大米,并要求假一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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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关于该超市大米过期的投诉,已对超市售卖过期大米一事立案调查。郑女士表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对于打人事件,郑女士则表示,打人者是精神病,自己也不清楚。

看到这个报道,不少商超工作的朋友都说了自己的看法,一位朋友说:

我们商场一楼是商超,总有几伙专业打假人,有男有女,他们全国各地走,就靠这个生活的,他们有时把临近过期的商品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等过几天来时在偷摸的找出来去买单,之后就说商品过期的为由索赔。

有不少是支持超市的表示,即然当时已发现过期,超市员工让其退换,她不干非要带走,明显的就是为索赔十倍的赔偿。 虽不主张暴力,就是真赔了她几千块。

这顿打也让她痛不不已赔大发了。 主要是碰到硬茬儿,这超市可能是几个股东私人经营的,让他们割肉应该很难。 干点正经营生吧,别总是想钻空子发横财。

收款员发现日期不对后,立刻建议退款,但是这对夫妻,拒绝。 这明显有悖常理。当时超市的态度也是诚恳的,是自主发现问题后,主动提出退款。

这种情况还要必须拉出超市,然后索赔…… 这对夫妻想的啥,大家都懂。况且她还假话连篇,一会说给工地买的,后来又改说是给老家的父母和亲戚买的?

当然也有支持冯女士的,超市是惯犯,被打假那么多次,都不思悔改,说明长期有出售伪劣食品的嫌疑,其他在这个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应该核实自己购买的物品,如有问题应该举证并且维权。

超市事关民生,应该确保食品有效期。 超市不自检自排查,被别人(或者职业打假人)发现最后索赔,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方式。

超市很可能强词夺理推脱责任,超市说打人的有精神病,谁信超市会用精神病人?消法有规定,商家售卖假货或者过期商品时,支持消费者主张赔偿,顾客索赔没错!

不管人家是不是打假人,要是超市不卖假货过期貨不怕他来打假么,当时你们已发现大米已过期,干嘛不报警处理干嘛还要打人?现在又说打人者有精神病。这样的超市就应该要专业打假人来治治,应该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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