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据邛崃市公安局通告:
3月起,
我市将在 17个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同时启用 31套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3月1日起
17个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将在以下路段 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对机动车占道停车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长安大道、临邛大道、比邻路、拱辰巷、彩瓷一路、彩瓷二路、彩瓷三路、封营二路、品学路、创业路、惠民路、文虹路、文北路、曹安路、乾学街、双龙路、古安路
通告内,
公安机关还提醒广大市民:
一、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为违法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三、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在该片区停放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路外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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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起
启用 31套 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届时,设备将对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并实施处罚。
具体启用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如下:
文君街道长松路与朱水碾街交叉路口 西
建设路 西
花园巷 南(入口、出口)
南岳街 南(入口、出口)
长安大道与滨江路下段交叉路口 北、西、东
长安大道与东星大道交叉路口 北
长安大道与文昌街交叉路口 南、北
临邛大道与君平大道东段交叉路口 南1、南2、东
君平大道与书院街交叉路口 南
西街与书院街交叉路口 南、北、西、东
西街与南街交叉路口 西、东
凤凰大道与滨江路中段交叉路口 东
文南路与东星大道交叉路口 南、西
南江路与南江村5组交叉路口 西
新邛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 南、西、东
新邛路与天官路交叉路口 西、东
转扩,提醒身边的驾驶员们
严格遵纪守法
再多的摄像头也不怕
- END -
来源丨成都邛崃公安
编辑丨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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