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购物标准不给房卡?立案!严查_旅游者_桂林市_网友

外出旅游本是为了开心

但近日,有网友却遇上了糟心事

2月6日,一网友发布视频称

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

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

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关注

游客未达消费标准导游不给房卡

导游:心知肚明我们是购物团

该团行程表显示

整个行程共7天6晚

游览线路包含三座城市

十余个购物点

团费为398元

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至80岁

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告知大家这是一个购物团

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

直到旅途第二天

展开全文

导游才宣布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

否则不给房卡

因此与团内游客发生冲突

该团导游黄女士回应称

该游客仅花费了100元

消费金额过低

她表示

游客们所交团费甚至不足以承担酒店一晚的费用

虽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

但游客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

“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

都知道要履行购物义务的”

孰是孰非?网友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

应该重罚旅行社

加强监管

还有部分网友觉得

旅行社并未提前告知最低消费标准

“和明抢没什么两样”

实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

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

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不过

也有不少网友觉得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选择这样的低价团

是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已立案!从严查处!

2月7日晚,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了关于对桂林市万邦国际旅行社、导游

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通报

桂林官方回应事件

已立案,从严查处!

全文如下:

来源:综合自央广网、九派新闻、@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京广电·牛咔视频责任编辑:刘成波

主编:刘强、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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