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某,大年三十被警方抓了_银行卡_一名_报酬

聂某,大年三十被警方抓了

本想着做个兼职挣点外快,结果一不小心竟掉入陷阱。

近日,济南一名男子在做兼职时,被电诈分子骗走了数十万元。案发后,济南历城警方火速行动,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某。

1月中旬,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荷花路派出所接到一名杜姓男子报警称,在做兼职时遭遇诈骗。

根据杜先生的描述,案发时,他突然间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对方询问是否有做副业的打算,并且这份兼职工作比较简单,只需在平台上完成刷信誉的任务即可获得报酬。

面对对方充满诱惑力的说辞,杜先生心动了。在双方添加微信后,按照对方的指示,杜先生下载了一款社交App,之后,在该App的群聊中,他领取了群主发布的任务。按照对方的要求,杜先生向一张银行卡中进行了转账,待任务完成后,不仅本金全部返还,还可获得报酬。

一开始,任务价值较小,完成任务的杜先生也果真拿到了报酬。简简单单就拿到了报酬,此时的杜先生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殊不知自己已经掉入泥潭之中。

接下来,杜先生完成了数次价值较高的任务,然而,在领取报酬时,对方竟百般推辞,直到将他拉黑。至此,已经投入数十万元的杜先生才恍然大悟。

案发后,荷花路派出所与历城刑警大队反诈专班展开了调查,发现杜先生被骗的数十万元中,有一笔钱转入了一名聂姓男子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中。1月21日大年三十,历城警方迅速前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某。

荷花路派出所副所长梁恒表示,在对聂某进行审讯时,聂某交代,今年1月以来,手头拮据的他一直在谋求赚钱的门路,其间,他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声称,手中有一赚钱的工作,只需将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进行出售或出借即可。

“当时聂某是拒绝的,因为他知道对方是电诈分子,并且他也明白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荷花路派出所民警孙群飞说。

但没想到,聂某终究未能抵过金钱的诱惑,于是他将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出售给了电诈分子,而后电诈分子利用这张银行卡实施了诈骗。

时至今日,聂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曹峰超表示,切勿为了蝇头小利逾越法律的红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他们“虽远必诛”。

来源:齐鲁壹点 记者张国栋、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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