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美女主播,警察蜀黍能不能帮我找找_王某_小王_内乡县

结束了一天的辛劳躺在床上,工友们正与家人视频聊天,来自南阳的小王望着窗外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而自己已经三十好几了还没结婚。作为一名外来务工者,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就像一棵无根之草,好想有个家啊……

无聊中点开直播间,女主播美丽动人温柔体贴。她31岁,是自己理想的年龄,想找个老实人过日子,自己是她理想的类型。

于是,天天准时到直播间打卡,时不时刷些3块、5块的小礼物。直到有一天,真诚终于“打动”了她。她居然发来了“私信”“谢谢你关注我”“刷188.8元就可以加微信”“爱情”终于来了!

建立恋爱关系后,为表达对“老婆”的疼爱,299、599、999的礼物小王从不含糊,礼物任务、PK挑战、家人生病小王倾囊相助。

直到后来,再也没有了后来……“警察蜀黍,能不能帮我找找我老婆?!”日前,内乡县居民王某来到余关派出所报警,称其“老婆”联系不上了。民警详细询问得知,王某通过某直播平台与“31岁的离异女主播”刘女士相识并“谈起了恋爱”。交往期间王某为表达爱意,应刘女士要求在直播任务、PK挑战、家人生病等“危难之际”慷慨解囊,累计充值、消费近5万元。可刘女士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线下见面,直到杳无音讯失去了联系。

民警当即判断王某很可能遇到了网络婚恋诈骗,于是立即展开调查。经顺线追踪辗转浙江舟山、绍兴等地,于2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鲍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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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鲍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谋取钱财,刻意隐瞒婚姻状况,假借“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事实。在民警的释法教育下,鲍某如数退还了王某的全部损失,王某的“桃花梦”终于醒来。

目前,鲍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内乡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南阳警方温馨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交友需谨慎,观赏直播要节制,打赏消费要理智,直播间的一线情缘背后可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一定要加强防范防止落入骗局,如果不慎被骗 请立即报警。

转自平安南阳

来源:日照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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