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应该慎之又慎,最起码要清楚自己购买的房屋在哪里,这也是购房过程中必须要确认的事情。不过现实中也有这样的“马大哈”,仅凭中介指定自己并不核实,甚至错认房屋进行装修,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究竟该怎样解决呢?
新房被拆得七零八落
江西靖安县男子柯金强一直在外务工,经过多年打拼,2021年初,在县城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其他种种原因,柯金强并未对房屋进行装修,房屋交付之后依然出门继续打工。
2022年2月的一天,正在干活的柯金强突然收到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称其房屋正在进行装修,要与他确认一下。这个电话让柯金强顿时懵了,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并未委托家人亲属装修新房,更不可能有其他人主动替自己装修房屋啊。
心绪不宁的柯金强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千里奔徙回到靖安,但当他打开自己房屋门查看时,眼前的景象把他吓了一跳。虽然自己的 房屋一直没有装修,但在交付时窗户、地脚线、护栏等都是安装到位的。
可此时的房屋隔墙已经被敲掉,窗户也被撬了下来,之前安装好的不锈钢护栏和地脚线都不见了踪影,整个房屋犹如一片战场,到处七零八落,这样的状况对于柯金强来说损失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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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据物业公司称,小区内刚进来一个叫李飞的二手房业主,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他购买的房屋其实在柯金强所在单元楼的隔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李飞竟然走错了地方,带人在柯金强房屋内装修,后被保安发现,才通知了柯金强。
也就是说,这个叫李飞的业主是装错了房屋,现在弄得房子一片狼藉,不仅不好收拾,还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从柯金强的内心来讲,李飞肯定是要赔偿自己的损失的,最起码要恢复原状才行。
然而当柯金强找到李飞的时候,对方也是一脸懵逼,虽然对装错房屋道歉不已,但说到赔偿时李飞却表示自己也很无辜,整体的过错并不在自己,而是在中介,要不是中介带错了地方,自己也不可能如此大意施工,如果柯金强要索赔,自己去找中介理论。
中介承认带人看错房
这一下让事情顿时复杂起来,就像是一个三角债,你问别人要钱,别人说借给了第三人,你要债找第三人讨债去。当然柯金强不可能理会这种说法,反正是你李飞装修错了房屋,肯定得找李飞索赔。
但李飞坚持自己并无过错,错在中介,在柯金强一再要求下还是一起来到中介公司讨说法。可中介公司也坚持认为自身错误轻微,在装修之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帮李飞过户,李飞自己也没有尽到注意审慎的义务,即便中介有错,也不能完全负责。
对于中介公司的说法,李飞并不认账,认为自己是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所以才在中介公司员工引导下进入了柯金强的房屋,并错误地认为此房屋便是双方约定买卖的房屋,因此错在中介。可中介公司又称系员工与李飞之间的纠纷,与中介公司并无干系,双方陷入胶着状态,导致纠纷无法解决。
在多次口水仗之后,柯金强眼见协商说不出个理,于是一纸诉状将李飞和中介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李飞及中介公司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损失。立案后法官发现,这起纠纷其实事实相当清楚,主要是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上发生分歧,如果提起诉讼,在责任划分上并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经过充分考量,法院决定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这样也能快速地化解这起纠纷,不至于让以务工为生的柯金强陷入诉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中介公司也主动承认系工作人员带李飞看错房引起的纠纷。
原来李飞在购房过程中,中介公司员工因为疏忽大意,带李飞看的房屋是小区隔壁单元同房号的柯金强的房屋,还将这所房屋的钥匙交给了李飞,导致李飞误认为该房屋系自己购买的二手房,拿到钥匙之后便进行了装修,直到小区物业看出了端倪,才知道装修错了房屋。
发生严重失误应赔偿
其实现在从整个过程可以认定,李飞委托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在看房过程中,中介公司员工没有带领李飞看正确的房屋,也没有去小区物业和上下楼邻居处进一步确认,而是直接带李飞看房,导致李飞最终装修错房屋,该行为对柯金强房屋损失及李飞的装修损失存在一定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专门的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应当对自己代为出售的房屋所处位置、面积、方位、房屋结构等有深入了解。虽然本案是由中介公司的员工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但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员工个人责任为由推脱。
说到李飞,也不能说他一点责任都没有,毕竟在和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对房屋位置、方位、面积等进行了约定,李飞自身也应当尽到审慎义务,看房时如发现房屋楼层、单元、房号等与约定不符,应该一再进行确认,而不是听之任之并错误装修。
从这个案情来看,因为中介公司员工严重失误造成他人损失,中介公司的责任更大一些。但李飞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在自身投入上应当酌情减轻中介公司的责任。而柯金强则在整个事件中是完全没有责任的,中介公司及李飞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022年3月底,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人员反复释法明理,中介公司同意赔偿柯金强和李飞的损失,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中介公司当场赔付柯金强损失22000元,赔偿李飞各项损失4000元。
本案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也给很多购房者提了个醒。毕竟现在很多人到城里买房,一些小区又建设得特别的大,在房屋确认的环节着实不敢马虎。房屋是大宗商品,大部分人一辈子可能只能购买一套房屋,因此更应当尽到自身的审慎注意义务。
中介公司作为专门机构,更应当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切实了解,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居间协议时,购房者更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对所购方位的房号、单元等特定表示进行反复确认,甚至应当到达现场进行确认,以免后期带来不必要的各种麻烦。(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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