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名实什么意思
-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 名家中的“白马非马”与名和实有什么关系
名实什么意思
名实释义:
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指辞、概念(或名称)和事实、实在。名实关系问题曾经引起中国古代各派哲学家的注意,墨、名、儒、法各家先后提出了自己的名实观,形成了历史上有名的名实之争。
先秦时代的诸子曾对名与实的关系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名实之辩”,请问何“名实之辩”
感谢邀请。
春秋战国时期,确实曾有过一场“名实”之辩,也出了一个曾经很有名的“名家”。
但是,这场争论,老子并未参加是确定的;争辩是不是因他而起呢,实际上没有足够证据是如此;那老子说过“名可名,非常名”的话呀,其实后世的人,更多的,是把他讲的这个“名”,理解为“名利”之“名”。
一般的,人们会把孔子作为“名实”之辩的发端。
《论语.子路》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云云。
虽然,他是从治理诸侯国家的角度,讲的这番话;“正名”,主要指必须明确当时的社会阶层名分。但是,他提出了一个概念需要和实际相符合的哲学问题。
孔子说这件事的倾向很明确,就是主张以“名分”剪裁现实——他对春秋和战国初期的礼崩乐坏不满意。
孔子之后的诸子,有些就不同意他的意见了。
比如,管子,他主张“名生于实”。认为“名”,应当反映现实存在。
比如,墨子,主张必须 “取实予名”。就是说,时代不同了,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
再比如,庄子,他说:“名者,实之宾也。”什么时候,“实”都是第一位的,“名”则由其派生。
还比如,荀子,他强调“制名以指实”的原则,就是要规范“名”以适应“实”。
以上这几位,尽管均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讲述对“名实”的看法,但也都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可以这样表述,先秦时期的“名实”争论,形成战国时期以逻辑学和认识论问题为讨论内容的名辩思潮。
在这个思潮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名家”。
这个“名家”后来在国际上也很出名,还有了自己的专用名词——“Logician”——亦可翻译为“辩者”。这倒与出现于古希腊的哲学派别同步。
“名家”,是战国时期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哲学流派。这是国际上通识说法。
《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概括,把先秦诸子百家归纳为“九流十家”,九流之外的一家是小说家。
“九流之中”之中,“名家”与“儒家”、“道家”、“法家”等,并列为显学“六家”。
“名家”,专门讨论“正名实”,主张“控名责实,参伍不失”。主要代表人物有尹文、惠施、公孙龙以及后期墨家。
有学者认为,因“名家”内部的观点并不相同,可以分为以惠施为代表的“合同异”派;以公孙龙为代表的“离坚白”派;以及“坚白相盈”的后期墨家派。
比如,《公孙龙子.名实论》说,“名”的作用是“谓实”,必须“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调整名实关系,使名实相符。他还提出“彼止于彼”、“此止于此”的“正名”原则。
史籍载,公孙龙善于辩论,辩题中包括:“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他论证了高和低是相对的;“今日适越而昔来”,论证了今昔具有相对性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以运动的间断性抹杀其连续性;“白马非马”,揭示个别和一般的差异;“离坚白”,把差异绝对化,否认对立的同一,以感官的不同功能和思维的抽象作用,论证“坚白自离自藏”,等等。
惠施“合同异”理论大致如下——
他认为,天地万物从“至大无外”的“大一”(无限大),到“至小无内”的“小一”(无限小),是普遍联系的一个整体。从共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同”(都是物)。从个性的意义上说,“万物毕异”(都是不同的物)。这是两个极端的“同异”,称“大同异”。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无数大类和小类的同异,称“小同异”。宇宙有矛盾性(“南方无穷而有穷“)。事物瞬息万变(“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事物、概念有相对性、流动性,例如,“天下之中央”可以是“燕之北”,也可以是“越之南”。
学者们认为,“名家”这种兼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辩论术的学说,在百家争鸣中堪称独树一帜,刺激了中国古代哲学宇宙观、认识论、逻辑学和方法论的发展。
秦汉以后,儒学独尊,“名家”随名辩思潮衰落而消匿。
“名家”的著作,现存《公孙龙子》。其余皆佚。《邓析子》、《尹文子》当为后人伪托。但从史籍中,可看到名家的各种评介。
名家中的“白马非马”与名和实有什么关系
“白马非马”是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的诡辩论命题。
“白马非马”(网络图片)
公孙龙的观点是“白马非马”,意思是白马不是马,因为白马是色彩,而马是形态,这是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两回事。白马指的是白色和形态,而马仅仅指的是形态。
这一诡辩论点是在睁着眼说瞎话。这一论点混淆了名和实的关系。白马是名,在这里用“白”这个词是来修饰马的,是告诉大家这是一匹白颜色的马。怎么就“白马非马”了呢?这是客观存在的带有实质性的事实,谁也甭想偷换概念,来否认马的存在这一客观事实。
公孙龙的诡辩是把同一事物的名和实的关系给有意混淆了。
什么是“名”?什么是“实”?例如马,这既是“名”又是“实”。而白马,这是马的特征,是在告诉人们,这是一匹白色的马。“白”虽是名词,在这里是修饰词,来修饰马的,而“马”是名词,指的一叫“马”的动物。也就是说,先有了马,才有了白马,否则,就不可能称之为“白马”了。就好比花,是先有了花,才有了菊花,荷花牡丹花等等一个道理。
公孙龙(网络图片)
这样去认识“名”和“实”的关系,我们的逻辑思维就明确了许多。
马是“名”与“实”的融和统一体,而白马是马的外表特征,是人们用这一特征来告诉人们这是一匹白马,而不是黑马,仅仅是“名”,而不是“实”。
如果我们坚持“白马非马”,请问:“白马非马”是什么?是“白”?怎么讲?能讲的通吗?很明显,这是在混淆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在强词夺理。
“白马非马”混淆了“名”和“实”这两个概念。白马在这里指的是白色的马,实质就是说的马,一匹白色的马。马在这里不用解释或特指,谁也知道这就是马,是实实在在的马的客观实质的存在。怎么能说“白马非马了呢?”这不是强词夺理又是什么呢?
“名”是“表”,“实”是“里”。这两者的关系是应该是表里如一的关系。“名”是根据“实”而产生,“表”是根据“里”才显露,没有“里”就没有“表”。
表里如一(网络图片)
总之,“白马非马”论点实际上是在挑战“名”和“实”,“ 表”与“里”的关系。我们今天的人不能做强词夺理“白马非马”的人,要实事求是,做表里如一的正直的人。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