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就抗战胜利后的时局发表了《中共中央对于目前时局的宣言》,号召“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重要问题”,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国民党政府迫于舆论压力邀请毛泽东赴重庆谈判。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等人飞赴重庆同国民党谈判,国共两党经过反复商议签订了《双十协定》,确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协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者有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无党派人士9人,共38人。这次政治协商会议经过激烈的斗争,终于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关于国民大会的协议、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协议、关于改组政府的协议等五项协议。这些协议案在不同程度上否定了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和内战政策,是有利于人民的。
按照政协决议,真正的国民大会应当是在全面停战的和平条件下,由改组后的民主联合政府召开,否定国民党独裁统治。但是,蒋介石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于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单方面召开了“国民大会”,遂使政协解体。尽管如此,这次会议作为民主与独裁的较量,作为各政党协商国事的民主形式,在全国人民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来源:人民政协报春秋周刊、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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