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法盲女子住大别墅欠5000不还,被拘15天活该_法官_执行_老赖

周蓬安:法盲女子住大别墅欠5000不还,被拘15天活该

女子住大别墅欠5000不还成老赖#自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后,各地法院执行局似乎变得“给力”了,至少媒体上不时就会出现法官带着法警上门逼“老赖”还钱,而且都很成功的新闻,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感受到法院执行局也不是没有办法治“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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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两天我就注意到了湖南省长沙市法院两起成功执行的案例。昨天早上看到的是,2月18日下午,天心区法院执行法官赶往艺人桑某所在的活动现场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桑某慌了手脚,立马表示:“给我一分钟时间,我筹集20万,不要拘留我!”桑某当场偿还了10万元欠款并抵押了一台小车,剩余欠款将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今天这则新闻发生在长沙宁乡某别墅区,几名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对一女子进行强制执行。起因竟然仅仅是为了区区5000块钱。执行现场,女子面对法官的好言相劝依然极不配合,最终被拘留15天!

住着别墅的该女子因为公开蔑视法官、蔑视法律被拘留15天,也算是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希望她能在看守所里好好反思,15天时间应该能悟出做人的本分,记得做“老赖”并不光彩,而且得不偿失。

而不久前看到的另一个“老赖”,南京谢某因拒不还款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原来经法院审理需偿还他人借款335万元的谢某,拒不履行判决。法官调查发现,谢某出入有专车接送,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每年光收租就有近20万元。随后,执行干警对谢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并将拒执线索移交给了公安,谢某家属主动代偿了谢某所有债务,谢某获刑。

这个谢某为蔑视法律付出了代价,如今肯定也是后悔不已,不该与法律、法官较劲,毕竟被判有罪不是什么体面的事。

治理“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很多年前即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我以为这个“限高令”漏掉了关键性的一项,那就是“老赖”不得有产权属于自己的私有住房,更不能住别墅,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廉租房。

很明显,治理“老赖”并非没有有效的办法,关键是我们的法官对受害人是否有同情心,对“老赖”是否有鄙视心,是否有“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的态度。作为法官,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才能有效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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