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鸡尾酒当饮料喝,东莞一男子被查醉驾后悔不已_驾驶人_酒精_鸡尾酒

2月12日凌晨1时40分许,东莞交警石排大队执勤人员在石洲大道对一小车截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曾某涉嫌酒驾。经查,曾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1mg/100ml。后对曾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曾某供述,曾某在驾车前喝了几杯鸡尾酒。喝酒后的曾某以为鸡尾酒是饮料,便自行酒后驾车上路,行车途经上述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含有酒精的鸡尾酒,可以从包装上的成分说明中看到酒精含量。类似的酒精饮料还有米酒、果酒等都会含有酒精成分。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作为驾驶人,喝酒后最保险的方法是,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东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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