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岁男孩偷吃饼干被绑树上,遭邻居百般折磨,父亲却无能为力_户主_殴打_孩子

“爱玩”是一个孩子的天性,谁家的小孩没有调皮捣蛋过,只要家长们稍加引导,让孩子将玩乐变成兴趣,兴趣也会伴随一生。

同样无休止地打骂、虐待行为也会在孩子心中留下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

广东廉江发生了一件对孩子动用“私刑”事。

林某刚,廉江某村人,8岁;林某刚是当地出了名的苦命人家,全家都是低保户,又是单亲家庭,父亲还患有精神病,8岁林某刚是家里人希望,他们省吃俭用供孩子读书,希望他能够用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就读小学二年级的林某刚成绩还算是不错,也有些贪玩,大半个月前,林某刚去隔壁村玩,路过一户人家时,看到桌子上有一包饼干,林某刚的家庭条件很差,饼干对他来说都是稀罕物,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些零食。

林某刚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就走进去拆开了饼干,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就在林某刚品尝饼干时,户主回来了,他看到林某刚偷吃一股怒火冲上心头,对偷吃的小孩子,多数的大人都会批评教育一顿,让他长个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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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位户主的做法却过于极端,他没有采取口头上批评教育,而是将林某刚的衣服全脱了,用一根绳子将他绑在了树上,随后拖来了煤气罐,点燃,烧红锅勺烫他。

这种处罚已经不是批判教育了,而是动用私刑,哪怕是古代,烙刑都属于酷刑之一,一个8岁的孩子怎么承受得住这些。

林某刚一边哭,一边认错:“我再也不敢了,不要烫了……”

林某刚的哭喊声惊动了周边的村民,他们看到一个孩子遭受如此的酷刑,也感觉非常惊心,在村民的劝说下,户主解开了绳子,林某刚身上全是伤,稍微一动就痛,他一边哭一边慢慢走回了家。

林某刚的爸爸患有精神病,无法正确地认知这种情况,还是林某刚的姑姑跟当地的村委反应了这件事,当地的政府立刻赶来了解这个情况,并将孩子送往了廉江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考虑林某刚的家庭情况,相关部门又垫付了医药费。

医生护士看到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心疼,想要陪他说说话,他都不太敢跟陌生人开口,只有护士们送他一些糖果时,他脸上才有笑容。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林某刚身上的伤倒是痊愈了,可那些疤痕还在,这些伤疤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林某刚的经历。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讲,林某刚才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算林某刚对户主造成财产上的损失,也应该由监护人进行承担。

户主对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对私刑,已经不能站在道德层面上去批判他,他可能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至于情况有多严重,主要看林某刚身上的伤情严重是否严重。

在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拘留,有加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谓的加重情节是: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林某刚的伤情属于严重情况,户主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户主在实施伤害期间,又有捆绑在树上这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从重处罚。

除了相关的处罚之外,户主可能还需要赔偿治疗费、后续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

虽然这起事件的起因是男孩先进屋偷吃饼干,这点林某刚有错,但是不能因为男孩有错就忽略了户主所犯下的错,他的错属于一种更加恶劣的性质,也造成了更大的损害,在损害他人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也勿以恶小而为之;小男孩有错,我们就教育一下,不应该以一种小“恶”去对待他人,而小“恶”愈发积攒也会变成大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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