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街头上演原配打小三大戏,一女子被当街扒下裤子_女子_黑衣_一名

安徽宿州,多人当街打架,一女子疑被扒掉裤子,网传是原配打“小三”。

事发泗县中城街,视频中三女一男,撕打在一起,场面混乱。一名黑衣女子扇了男子几个耳光,男子又打了回去。

之后黑衣女子又对着一名橘衣女子撕打,橘衣女子抱着男子的腰,黑衣女子试图拔掉橘衣女子裤子。还有一名年轻女子帮着黑衣女子,男子则不断护住橘衣女子。

有网友传,是原配带着女儿路上遇到丈夫跟“小三”,进而引发的一场撕打。几人随后都被警方带走调查。

不管是不是原配打小三,当街如此撕打,有伤风化,还属于违法。

对于四人来说,可能有人先动手,但形成的是互殴的局面,互相撕打。故而属于互相殴打伤害。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伤害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人都构成殴打伤害对方,按理都应该处罚。当然如果没有造成较严重后果,互相能够调解谅解,双方也可以不予处罚。

另外黑衣女子试图扒掉橘衣女子的裤子,如果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将对方裤子扒了,则又可能涉嫌侮辱他人。

并且因为是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甚至涉嫌侮辱犯罪。《刑法》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合当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三”固然可恨,但也要采取合法手段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需要处理的应该是自己的丈夫,通过法律去解决自己婚姻问题。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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