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白富美”,专骗外国人 “杀洋盘”诈骗团伙15人获刑_诈骗_团伙_被害人

利用网络交友,诱导受害人投资赌博,是电信诈骗“杀猪盘”的犯罪方式。而“杀洋盘”则是一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是“杀猪盘”的新变种,这类骗局中,诈骗分子将目标瞄向外国人,利用翻译软件和外国网友聊天“交友”,再以“杀猪盘”相同手段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骗取钱财,因而称为“杀洋盘”。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以张某、周某等人为主犯的犯罪团伙分别与他人合伙投资开设诈骗公司,并专门租下办公室,招募数十名员工,购买电脑、手机等工具,专门从事诈骗外国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团伙成员多为18岁至30岁之间的年轻人。张某、周某等人利用境外的聊天软件吸引外国不特定区域的男性,将自己包装成“美女人设”,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大量添加外国网友,利用翻译软件与被害人网上聊天、恋爱交友。

在赢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购买可以控制数据涨跌的投资理财项目平台网站,继而由诈骗团伙在后台操纵平台中该客户投资数据涨跌,让被害人上当以为其投资增值了,并由诈骗团伙使用虚构身份金融分析师,通过网上聊天诱导客户进一步向平台追加投资额,并诱导客户缴纳佣金、平台税等,后期平台网站关闭取现功能,将被害人资金全部卷走,达成诈骗的目的。该团伙实施诈骗非法牟利数额约人民币43.8万元。

英德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等十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和诈骗专门话术,以虚构的女性身份吸引国外不特定区域的男性,引诱被害人到早已架设好的虚假投资平台上进行虚拟货币的投资,该犯罪团伙将诈骗到的虚拟货币按照汇率兑换成人民币获利,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投资钱财的目的,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法分别判处十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5000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些年,由于国内群众反诈意识增强,犯罪分子便将狩猎对象瞄准外国人。本案中张某、周某所采用的套路也是国内多次曝光和科普的“恋爱交友”“理财投资”等诈骗方式。法官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诈骗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轻信“骗外国人不犯法”的谬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对普通群众来说,在不断提升自身反诈意识的同时,更要擦亮眼睛,帮助司法机关揪出藏匿在身边的诈骗团伙,根治电信诈骗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记者】焦莹

【通讯员】吴婷婷 包翠婷

【作者】 焦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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