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沛、林某,非法销售、储存烟花,行政拘留5天!_烟花爆竹_进贤_城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全力消除辖区安全隐患,榕城警方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组织警力着重加强市委市政府、榕江两岸、万达广场、进贤门景观大桥周边的巡逻查处力度。1月1日晚,共查处2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2名违法人员。

1月1日20时许,榕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榕城区临江南路万达广场一号门附近有一男子用一辆三轮摩托车贩卖烟花爆竹,民警依法进行查处,现场查获“方方得利”“财源滚滚”等品牌烟花一批,并将该男子传唤到榕东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明,嫌疑人林某沛(男,31岁,榕城区人)交代了其在未取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于1月1日上午8时多到外地采购“方方得利”“财源滚滚”等烟花,后于当日20时许在榕城区万达广场一号门附近路边非法销售的违法事实。

1月1日21时许,凤美派出所联合巡警大队、当地党政执法部门在进贤门景观大桥处查获一名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现场收缴烟花一批,扣押面包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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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嫌疑人林某(男,30岁,榕城区人)交代了其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1月1日20时许在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东寨村沿江路进贤门景观大桥附近摆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总价值约2000多元)的违法事实。

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分别被榕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平安榕城、揭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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