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05日A02_放生_金坛_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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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经鉴定,这些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外来物种,是偏肉食性的杂食鱼类,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一旦入侵成功,将对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造成重大损害。

2022年9月底,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某、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按照专家评估论证的情况,承担非法放生导致的长荡湖直接资源损失、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及专家评估费用,并适用惩罚性赔偿,要求二被告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承担惩罚性赔偿。

案件起诉了,应急处置费怎么办?金坛区检察院立即召集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属地派出所、当事人等召开圆桌会议。经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多角度阐明非法放生的危害,徐某、刘某二人从不理解、不配合,最终转变为认识错误、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并于近日将9万余元应急处置费全部缴纳,同时表示对于生态损失费用也将积极赔偿。

为了防范类似情况的发生,金坛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水体周边设置严禁非法放生告示牌,加大《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生物安全法》关于非法放生规定的宣传力度。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按照建议要求在金坛区重要水体长荡湖、钱资湖等周边加强“机防+人防”建设,增设了“禁止放生”告示牌,并对周边群众及游客加强严禁非法放生宣传,引导全社会知法守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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