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麦什么是控评,主播有哪几类?团标来了_主播_术语_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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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术语》(以下简称《术语》)团体标准。据悉,这是首次针对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术语的团体标准。

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消息,《术语》首次定义了网络表演领域中直播与短视频平台、经纪机构、主播三方面的相关概念。旨在运用标准化的手段,通过对概念的严格定义,确立恰当的术语,减少多义和同义现象,避免信息交流过程中的歧义和误解。

南都记者观察到,该《术语》首次将主播划分为8种类型,并对“连麦”“弹幕”“控评”“虚拟主播”“AIGC”“KOL”等一些“行话”进行了定义说明。

首次定义“行话”,划分8类型主播

南都记者注意到,《术语》分为基础定义、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平台及经纪机构的运营管理、技术架构几部分,对包括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平台、网络表演者等一些基础概念,以及“连麦”“弹幕”“控评”“虚拟主播”“AIGC”“KOL”等一些“行话”作出解释说明。

例如,“连麦”,即两个及两个以上用户通过视频或语音连线形式实时多人互动;“控评”,即有目的性地引导、控制直播间与视频评论导向的行为;“弹幕”,即在网络上观看直播或视频时滑动的评论性字幕。

《术语》还首次将主播划分为8种类型,包括才艺表演主播、游戏/电竞主播、电商主播、生活场景主播、户外娱乐主播、旅游主播、非遗主播/传统文化主播、职业主播。

一位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的业内专家告诉南都记者,行业协会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起草《术语》,一方面能够满足行业规范化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为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比如,将“打赏消费”明确定义为“用户在观看直播、短视频内容时进行购买礼物、道具后的消费行为”,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给予依据说明。再如,行业内外对于主播、短视频创作者的概念常有所混淆,而在此次《术语》中,则把“网络表演主播”“短视频创作者/达人”统称为“网络表演者”,定义为“通过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平台提供网络表演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术语》发布利于普及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认知

《术语》的发布对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有哪些意义和影响?该业内人士认为,在网络表演领域,一直没有正式的标准化文件。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大力发展团体标准”相关要求,以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此次团标的确立提供了指导依据。此次《术语》的发布,有利于让公众了解到,直播和短视频行业正向着规范化、高质量的方向进步,不仅是内容质量的提升,还有行业内上下游的标准化程度都在不断向前。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在2019年1月28日,湖北省标准化学会、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和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据介绍,该标准是中国直播行业发展正式出台并实施的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

查看《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术语》团体标准详情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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