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电影院观看3D电影,却被告知需要自备或额外购买3D眼镜,您觉得合理吗?
1月27日,德州壹粉“徐女士”反映,大年初六,她陪孩子到德州万达影城观看新上映的《熊出没·伴我"熊芯"》,在取票进场时,工作人员却告知:因为疫情原因,3D眼镜需要自备或购买,一副成人和儿童的3D眼镜价格分别为8元、5元。“影院说是自愿购买,但如果没有3D眼镜,3D电影还能看清吗?”虽说只有十几块钱,但变相的强买强卖让徐女士十分不适。
无独有偶。1月31日,市民“小栋”在德州万达影城也遭遇了与徐女士相同的情况。事后,市民“小栋”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据“小栋”反馈,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影院主动与他取得联系提出退款。小栋向影院提出,影院应向观众免费提供眼镜,并在官微、大厅中做出明显提示,以方便观众。2月1日上午,记者致电德州万达影城,咨询是否提供免费3D眼镜,影城客服则表示,现在免费向观众提供3D眼镜。
购买3D电影票后,影城是否有义务提供免费眼镜?早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对此事做出明确回应:影院转嫁自身义务,不合法!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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