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家长们:日常生活中,一些普通的活动,其背后隐藏着的安全隐患也不小,家长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意外。假期里各类安全事故频发,亟需家长们重视和警惕!
01消防安全
每年的寒假、春节期间,都是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忽视!
燃放鞭炮导致孩子重伤的惨剧
●2021年2月7日,福建省长汀县几名孩童将点燃的鞭炮扔进窨井内引起爆炸,井盖和地砖被炸飞,一个孩子被炸飞几米高,另一个孩子也被炸得摔倒在地。
●2021年2月3日,甘肃省白银市两名孩子和家长路过广场时,一名孩子将点燃的鞭炮扔进了窨井中引发闪爆,窨井周围地砖被炸开,两名孩子也被炸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为何鞭炮扔进窨井,引发的爆炸威力如此巨大?窨井、污水井、化粪池内很容易产生沼气,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燃,并且产生很强的气浪。除了气浪本身的冲击力外,击碎的井盖以及周边物品飞出都会给行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但很多孩子却不知其中的危险,频频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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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火致火灾频发
●2021年1月28日9时,柳州市前锋路三区12栋一对5岁双胞胎男孩在家中玩打火机,引发熊熊大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1年1月25日零时,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2名中学生放寒假后为寻求刺激,半夜到金牛山景区放火焚烧草丛,据公园初步估计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50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放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孩子放假在家,家长一定要告知孩子火灾的危险性,教育他们不要玩火,尽量远离烟花爆竹,把打火机、火柴、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教会孩子遇到火灾时保持镇静,拨打火警电话119时准确说明街道、小区、楼栋号及单元号,以便消防员查找。
玩电的危险
●2020年7月,广东省东莞市一名2岁女童在家中将一双不锈钢筷子插到了电源的插座里,导致电击伤势严重,被送往儿童重症监护室抢救。
●2020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一名2岁女童玩铁钉时,将铁钉插进电排插内,瞬间被电击倒在地。由于伤情较为严重,需要长时间救治甚至可能面临截肢。
●2019年8月7日18时许,柳州市柳江区1名9岁男童倒在自家的冰箱旁,其身体有烧焦的痕迹,警方疑因触电身亡。
●2018年3月,玉林市北流市一名女童拿钥匙触碰到了电动车的充电口,结果瞬间火花四溅,车钥匙被烧黑,手指被严重烧伤。
●2015年7月,湖南省株洲市一名3岁女童因为拔风扇的电线插头,当场触电身亡。电工师傅称,孩子拔插头时,手指触碰到电插头上的电极,形成回流,导致孩子触电身亡。
告诉孩子不能碰触电源插座、电线以及电器;使用完电器后要及时关掉电源;不要拉扯电线,更不要随意玩弄;更不要好奇用手指、钥匙、筷子、发卡、棍棒等其他异物插入电源插座内部。
02交通安全
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一不懂交通规则,二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事情况时,往往采取不当的措施,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骑车出行
●2021年2月7日凌晨3时许,柳州市某技校的18岁学生覃某骑电动车搭载同学冼某经过柳东新区车园横5路时,疑因车速过快撞击路基失控翻车,事故造成1死1伤。
●2021年2月5日6时10分,百色市靖西市3名初中生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与一辆牵引货车相撞,造成学生2死1伤。
●2021年2月3日23时许,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仁义政府门口,2名女学生同骑一辆电动车从斑马线穿马路时被直行大货车撞倒,造成1人被甩出车外,另1人被卷入车底。
●2021年2月1日15时,钦州市灵山县一名15岁少年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未成年的朋友,将一名在村道横穿马路的4岁女童撞飞数十米,导致其大腿骨折、身体多处擦伤,幸无生命危险。
步行出行
●2021年1月9日13时15分,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三里砖厂附近一名小女孩突然横穿马路,被一辆小车撞飞,身体多处挫伤。
▲小女孩被撞飞瞬间(视频截图)
乘车出行
●2021年1月30日19时15分,从广东湛江开往北京西的K158次旅客列车停靠河南驻马店站期间,一名小孩在站台玩耍时不慎摔下站台与列车缝隙,此时距离列车发车仅剩2分钟,在旁边值乘的乘警和铁路工作人员赶紧卧倒施救,经检查孩子无大碍,因处置及时未造成列车晚点。
安全座椅
●2020年3月7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某路口两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一辆车上的4岁男童被甩出车外。虽然车内有儿童安全座椅,但并未将孩子放置在安全座椅。
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驾驶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含电动)、汽车等机动车辆,不乘坐“三无”(无证、无牌、无运营资质)车辆、拼装车及超速、超员、酒驾车和不规范车辆,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不超速、不并行、不载人,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
同时家长一定要注意,平时不用车时,一定要将车钥匙拔出,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以免孩子因好奇偷偷驾驶车辆导致悲剧!
03防溺水安全
不管是冬季还是夏季,防溺水教育同样不可忽视。
码头玩耍溺水
●2021年2月3日,南宁市马山县金叉镇一对母子到红水河水域东屏村码头玩耍时不慎落水失联,2月4日下午,救援人员经搜救,将3岁多的小男孩遗体打捞上来。
鱼塘玩耍失足
●2020年12月31日中午,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中心校的两名8岁男童在鱼塘边玩耍时不慎失足,溺水身亡。
家长们平时一定要看管教育孩子,告诫孩子不要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不要到河边玩水、捉虾、钓鱼、摸螺蛳,不要在河边、水塘边、沟渠等危险水域地带行走、玩耍、推搡追逐、嬉戏打闹等,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若不慎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附近的成年人大声呼救,同行的未成年学生、同伴不得自行贸然施救,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大伤亡。
04防一氧化碳中毒
天气寒冷,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素有“无形杀手”之称,俗称“煤气中毒”。轻则头晕、恶心,重则死亡。
拒绝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2021年1月22日晚23时,柳州市静兰小区的一栋居民楼里,一名7岁女童和奶奶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2021年1月18日17时24分,贺州市八步区一名中学生在同学家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12月24日,南宁市中华路一巷出租房内一家五口疑似一氧化碳中毒,致3岁女童和外婆死亡,一对夫妻和2岁女童紧急就医中。
家中使用炭火取暖或燃气热水器,需安装通风管道及排气设备,确保烟气能及时排出室外,不要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易发生意外。车辆静止时开着空调在密闭车内睡觉,也可能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对于孩子独自洗澡的,家长应该随时关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关闭室内煤气阀,把门窗打开通风,将中毒者及时转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防寒保暖,并及时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05食品安全
路边的野果不要吃,骗孩子“药是糖”很致命!
误食“野芋”
●2021年1月13日下午,贵港市平南县木乐镇某村4名男童(最大10岁,最小6岁)在路边挖“野芋头”,瞒着家人用火烤熟后集体食用,造成4人中毒被紧急送医。
●2018年1月17日下午,玉林北流市新圩镇陶山村的三名儿童误将路边的海芋(俗称“滴水观音”)当作“野生芋头”进行窑烤,食用后出现喉咙痛、呕吐、流口水等中毒症状。
▲“滴水观音”网络配图
误服药品
●2020年11月,广东省佛山市一名女童在奶奶不注意的情况下,误服了放在桌上的近40粒降压药,经抢救后不幸身亡。
作为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的饮食安全,避免病从口入。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使用干净的餐具,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随便吃野菌、野果、野菜,避免食物中毒。
同时,应将药品、化妆品、家用清洁剂、鼠药、农药等化学品放到孩子不易接触的地方,更不要用饮料瓶或矿泉水瓶装有毒液体,谨防孩子误食或误喝。
来源:安全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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