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公开招聘_岗位_聘用_人员

2022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

为适应长春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新区管委会工作部门

本次共招聘21人。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3人,党群工作办公室2人,应急管理局5人,政法工作办公室3人,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办公室6人。

(二)新区所属开发区工作部门

本次共招聘41人。其中,高新开发区14人:党政综合办公室1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工业和信息化局3人,应急管理局2人,投资促进局2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人;北湖开发区14人:党政综合办公室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2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人,投资促进局3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人;临空示范区13人:党政综合办公室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应急管理局4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1人,财政局2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1人,投资促进局1人。

(三)代管乡街所属综合服务中心

本次共招聘3人。其中:高新开发区超越街道1人,临空示范区西营城街道1人、兴港街道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6.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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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社保参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入党志愿书等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报考本岗位需要的各类材料,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的岗位必须上传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1日8:30—2023年1月11日12: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查询报名状态”即可查看报名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1日20:00。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2日12:00,成功缴费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3年1月12日13:30至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人才就业服务中心B113室(北湖开发区中科大街与明溪路交汇东行100米,电话0431—80793717)办理相关手续,免收报名考试费用,未按期办理且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13日8:30—15日8:30,请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

(六)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方式和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需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变更,将提前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的免笔试直接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且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的考生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社保参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入党志愿书等报考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且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确定。其他岗位按笔试和面试加权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均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四)体检、政审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政审和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考生在体检、政审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政审和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公示

体检、政审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供入职手续(包括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管理和待遇

(一)新区及所属开发区工作部门岗位。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聘用人员,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同类人员职级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先执行定额约定工资,后转为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即:前两年工资实发额为35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岗位业绩考核工资,第一年发放20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0元。聘用合同每年一签,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择优转为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同类人员职级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

(二)代管乡街所属综合服务中心岗位。按照先执行定额约定工资,后转为非定额约定工资模式进行管理。即:前两年工资实发额为35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岗位业绩考核工资,第一年发放20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0元。聘用合同每年一签,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非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享受乡街现有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各岗位均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直接招聘为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的聘用人员,参照执行长春市《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1〕117号)规定,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先执行定额约定工资后转为参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或非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3444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来源: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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