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杭州综合频道】;
2月22日22时59分,萧山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某小区一快递站内包裹突然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立即调派湘湖站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发现部分快递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
在调取监控时,消防员发现,此次起火由一个个小小的烟头导致。包裹着火前,曾有一男子手持香烟,来到快递驿站,在寻找包裹的过程中,将手中的烟头随手扔掉后离开。
随后驿站内无人出入,但通过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快递包裹被烟头引燃,在短短几分钟之内,着火点周围的其他包裹相继被引燃,火势越来越大,并产生大量浓烟,把监控画面都遮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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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此次火灾在造成重大损失前被发现,进行了扑灭,避免了一场悲剧的产生。目前派出所正在进一步调查。
小烟头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一般说来,香烟中心部位温度达800℃-900℃,在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达200℃-300℃,远高于木材、纸张等常见物的燃点!根据试验,烟头引起棉絮、木棉着火需3~7分钟,引起腈纶着火只需1分钟左右。由此可知,乱扔烟头容易酿成大火也就不奇怪了。
对于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造成的火灾,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3条第2项的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64条第2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杭州台记者张游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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