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公司?《公司法》对分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步骤一:
(1)、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设立分公司的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分公司负责人、 财务、 分公司联络员使用手机下载“河南掌上登记”APP。
(2)、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搜索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后绑定总公司企业信息,后期电子签名使用。
步骤二: 电脑IE浏览器中搜索“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将浏览器升级至IE9或以上版本)并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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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三: 登录“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后,点击“个人登录”或“企业登录”出现二维码 。
步骤四: 打开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手机已经下载认证好的“河南掌上登记”APP扫码功能,扫描弹出“个人登录”或“企业登录”二维码(“河南掌上登记”APP手机端下载方式可在公众号主页工商认证中查看)
步骤五:进入主页面
(一)、点击“设立登记” 下图所示
(二)、打开后点击下图右上角红圈内的其他主体登记登记
(三)、再点击左上角红色圆圈内的有限责任分公司
(四)、进入信息完善页面,参照隶属企业信息准确详细填报。
(五)、基本信息填写完毕保存后,完善分公司住所基本信息
(六)、新增完善分公司负责人信息,负责人不可担任财务,可担任联络员。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七)、填写补充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下一步
(八)、多证合一,如有需要勾选的进行勾选,没有就直接保存并下一步。
(九)、在“其他”上传材料(建议咨询当地市监部门,咨询需上传材料内容)
(十)、点击电子签名,自然人选择 手写签名,或 短信通知签名。 使用签名本人手机认证注册好的“河南掌上登记”APP扫描弹出的二维码进行签名。
总公司点 “电子营业执照签名”,使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手机上已下载注册认证成功,绑定企业信息的“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弹出的二维码签名。 签名完成后
点击“提交”
(十一)、签名完成,点击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提示!可登录申请人手机“河南掌上登记”APP查看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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