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婚后发现丈夫确诊艾滋病后起诉!法院这样判……_李某_王某_婚姻

夫妻是除血缘外与他人最密切的关系,但如果婚后几年突然得知,伴侣隐瞒了婚前确诊艾滋病的事实。

这样的婚姻,试问谁能接受?

/两人结婚数年,男方入狱后

妻子却被告知要准备抗艾药物/

上海松江的女子王某与李某认识不久便陷入热恋,并在2018年5月登记结婚, 婚后数年没有生育子女。

2021年12月,平静的生活因李某犯罪被打破,得知丈夫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王某已是不知所措,谁知不久后又一记晴天霹雳向她袭来,狱管人员告知探监的王某,要替李某准备抗艾滋病药物。

此时王某才得知李某早在2011年已被确认患有艾滋病,认识她后却从未告知。

婚后,吃药时面对王某的询问,他也只表示患有肝病需要服药。此时才表示自己虽然罹患艾滋病,却一直积极治疗,无传染性。

/妻子虽未被感染

但上诉要求撤销婚姻/

王某却无法放心,紧急检查后,她稍感心安自己并未感染艾滋病。但在此过程中她遭受了无法估量的精神压力,因为几年的婚后生活中,两人的夫妻生活并未做过任何防护措施,谁也不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

展开全文

痛定思痛后,王某以李某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恶意隐瞒,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表示,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将李某诉至松江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法院审理:

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的婚姻/

审理中,面对妻子的诉请,李某称其婚前其实告知了王某其有艾滋病的事实,2017年双方一起去医院做的HIV抗体检测,且在吃药情况下自己体内的病毒载量一直为0,无传染性和正常人一样。

对此,王某提供了自己得知实情后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她问李某为什么得这种病还欺骗自己这么多年,李某没有否认,并称有时间要带她去向专家咨询。

虽然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根据民法典新规,婚姻关系一方对于患有这类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仍然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不告知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

但被告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已履行该义务,原告婚前对此知情,并作出结婚意思表示。双方虽然缔结婚姻在民法典实施前,但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法院进行了有利溯及,适用民法典新规审理。现原告在知情后一年内要求撤销婚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的婚姻,目前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松江区首例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婚姻的案件。

网友纷纷表示

这太恶劣了吧

万一被传染了怎么办?

在不少网友看来

配偶是否如实告知

婚前患重大疾病的情况

是影响婚姻稳定的重要因素

婚姻是幸福美好的,但也少不了琐碎无常或一地鸡毛的时刻。

在婚姻开始前看清对方的身体健康、财务征信、私生活情况,才能让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点个提醒更多人

✍内容来源:南宁大城小事、黔微普法、贵阳晚报、新闻坊、案件聚焦、网友评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